贯彻落实一号文件 促进水利改革发展:
湖南日报9月13日讯(记者 柳德新)我省水利改革发展又传喜讯:继330条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列入国家规划之后,全省23条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全部纳入国家主要支流治理范围,总投资达138亿元。目前,水利部门正在抓紧推进前期工作。
今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重点中小河流(包括大江大河支流、独流入海河流和内陆河流)重要河段治理。据悉,主要支流治理将通过堤防加固、河道疏浚,使治理河段基本达到国家防洪标准。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处长葛国华介绍,我省纳入国家主要支流治理范围的23条河流包括:湘江干流及潇水、舂陵水、蒸水、耒水、洣水、渌江、涟水、浏阳河等8条支流和汨罗江;资水干流及其支流夫夷江;沅水干流及渠水、氵舞水、巫水、溆水、辰水、武水、酉水等7条支流;澧水干流及溇水、渫水等2条支流。
水利部最近部署开展主要支流治理前期工作,要求以省为单元、以每条河流为单项,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两个阶段开展前期工作。为此,省水利厅已成立湖南省主要支流治理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成立相应机构,保证前期工作高质量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