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经>> 房产>> 投资观察>> 正文
  • 上海:拒缴房产税将记入个人征信体系

  • 时间:2011-11-18 新闻来源: 中国证券报
  • 上海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17日表示,对于今年12月31日之后仍未缴纳今年的个人住房房产税,经催报催缴仍拒不纳税的,税务机关将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上海市试点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同时,根据《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将未纳税信息纳入联合征信体系。

    根据上海市试点办法有关规定,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当年度应纳税款。(周文天)

    (中国证券报)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招聘信息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热点资讯网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编辑QQ:2424125586 投稿邮箱:zgrdnews@163.com
    Copyright ? 2010 www.armintza.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热点资讯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 互联网服务中心 京ICP备19006392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