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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机为逃30元过路费撞死收费员

  • 时间:2011-11-29 新闻来源: 南方都市报
  •   南都讯 记者 刘晓燕 今年5月5日凌晨,深圳盐田坳收费站一名收费员被冲卡货柜车齐胸碾过,当场身亡。收费员胡某年仅21岁,而货柜车司机此举仅是为了逃避30元过路费。而就在短短3个月之后,同样的冲卡撞死人事件再次在该收费站上演,引发社会大讨论。昨天,胡某被撞死案在深圳中院开庭审理,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对货柜车司机居玉提起公诉,而其代理律师则以两人素不相识为由辩其无罪。

      事发:强行冲卡撞死收费员

      据检方起诉书显示,货柜车司机居玉冲卡逃费,收费员胡某等人见状上前拦截,居玉驾驶直行,行近胡某等人时,突然加速转右朝胡某等人驶去。胡某被该车车头右前角碰撞倒地,被该车右前轮碾轧,再被第二、三、四轴右侧车轮碾轧过,当场死亡。据悉,当时过路费仅为30元。2011年7月13日,被告人居玉被抓获归案。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对冲卡司机居玉提起公诉。

      焦点:是否有人打砸货柜车?

      “我不认罪,我不是故意的。”在昨天的法庭上,居玉首先承认了自己确实有冲卡行为,但他称,当时自己车速只有20多公里,看见左侧有人拿着铁管要过来砸车,就本能地往右侧开去,想避开对方,当时并未看见胡某站在车前。

      居玉的辩护律师为其作了无罪辩护,理由是两人素不相识,不至于为了30元钱而故意杀人。律师就检方提交的录像证据进行辩护说,录像前半部分,居玉冲撞部分非常模糊,而随后居玉车驶过收费站后停车,被人揪住的部分,以及抢救胡某的部分则异常清晰,为何会出现这个不同,检方没有合理解释。另外,居玉称事发之前,车辆左侧有人持棒上前打砸货车,而检方提交的录像证据只能看到车辆前侧和右侧部分,不能看到其左侧当时是否真有人上前打砸,如果是因躲避左侧的打砸而将方向盘向右打,此举完全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律师表示,希望能调取更多的录像证据。

      检方:有无杀人动机不影响罪名成立

      而公诉机关则称,是否有杀人动机并不影响故意杀人罪名的成立。公诉人表示,此案表面上看居玉与胡某无冤无仇,但实际上,居玉冲破关卡,在左侧工作人员拦车无效的情况下,明知道路面有多名工作人员拦截,仍选择向右侧打方向盘并加速行驶,属于放任事故发生致胡某死亡,应当判定属故意杀人罪。

      (深圳地区读者详见A2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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