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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维权难 律师建议淡市买房更要擦亮眼睛

  • 时间:2011-12-01 新闻来源: 齐鲁晚报 
  •   从事设计工作的王先生从今年年初以来就开始四处奔波看房,考虑到历山北路离自己的单位比较近,王先生一度想买鑫苑名家的一套三居室,但是近期一系列跑路事件让王先生担忧不已。

      考虑到鑫苑的质量和信誉问题,王先生决定选同一区域的翡翠清河,该项目由济南本土的地产开发公司重汽地产开发,而之前开发过彼岸新都、翡翠郡、彩世界等小区,信誉良好,这也让王先生最后出手购买了其一套三居室。

      究竟在目前的淡市下,购房者如何购房,怎样擦亮眼睛不至于上当受骗,再出现舜耕名筑这样的事件,对此记者采访了山东德意君达律师事务所刘怀勇律师。

      买房首先看“五证”

      刘律师表示,买房首先看开发商是否有营业执照,五证是否已经齐全。在建设部、发改委和工商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认购(包括认订、登记、选号等)、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

      选择品牌开发商刘律师告诉记者,品牌是企业产品、质量、信誉等综合的结果。像绿城、保利、恒大、中海、绿地、海信、鲁商、重汽等知名品牌开发商,在济南搞多盘开发,信誉很好。而像一些负面消息比较多、频繁发生质量事故的开发商,还有开发面积规模小,清盘即撤离的开发商,购房者在做购房选择的时候更需考虑周全,日后房屋出现种种问题,有口无处辩。

      刘律师还表示,不少购房者在买房存有“贪便宜”心理。对于楼盘推出的团购活动,购房者需全面了解开发商资质,多方打听楼盘信息,不要一时贪图便宜而草草签单。

      及时申请查封房产刘律师告诉记者,“碰上开发商携款潜逃等类似的突发事件,购房者首先要在第一时间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明确表达自己的主张。最重要的是要凭借购房合同要求法院尽快查封所购房产,而不是自己单独行动抢占房子。”

      通常问题开发商拖欠的钱款会非常多,而施工单位享有强大的优先受偿权,购房者一定要赶在施工方行使这项权利之前将房屋查封。“如果没有购房合同,签订的购房协议上也没有明确具体的房号,这就很麻烦,很难保障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  (记者 马韶莹 刘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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