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与死者无冤无仇,却在同一地点两次纵火新快报讯 记者 刘正旭 通讯员 孙江敏 报道 因欠债无力偿还,心情不好放火泄愤,致使一家三口葬身火海……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消防总队获悉,致3人死亡的揭阳市榕城区“11·27”纵火案告破,嫌疑人徐某文落网。
11月27日3时52分许,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顶六村“阳崇明废品收购点”发生火灾,造成阳崇明一家三口葬身火海。事发后,省消防总队派出火调专家,会同公安刑侦专家现场勘查。
28日下午,省、市、区三级消防、刑侦部门进行了一次现场实验。点燃与起火点同种类的2袋泡沫塑料鞋底废品,发现从点火到发展到猛烈燃烧阶段仅需2分钟。经过约35小时的调查,认定该起火灾涉嫌人为放火。29日下午,揭阳市公安局专案组通过布控,成功抓获故意纵火的犯罪嫌疑人徐某文。
据徐某文供述,其同阳崇明并没有纠纷,放火仅是因为建房欠债无力偿还,心情不好,企图以烧东西泄愤。11月13日,其已在案发地点实施过一次放火,当时未造成人员伤亡。不料两周后,徐某文再次放火,最终导致阳家三人遇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