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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惕!严守性生活的十大禁忌

  • 时间:2011-12-06 新闻来源: 新北青网
  • 性生活作为人类传宗接代的惟一手段,千百年来,它不仅赋予夫妻生活一种浪漫甜蜜的情调,而且也滋润着夫妻之间相德以沫的深厚情义。然而,任何事物的存在都必须遵循客观规律,否则,乐极生悲,遗患无穷。因此,不论何人,性生活必须严守以下十大禁忌:

    1、患有某些严重器质性疾病的患者,不可勉强过性生活。

    2、患有传染病的人,尤其是患有性病的人,切忌过性生活,以免害己害人。

    3、精疲力尽之际不可性交,否则,消耗体力过度有损健康。

    4、心情不快时不要勉强性交,以免产生厌恶之感,影响以后性生活的和谐。

    5、经期千万不要同房,否则,会因妇女经期子宫颈口的开放,内膜脱落充血,身体抵抗力差等原因,导致月经紊乱、痛经或闭经等多种妇科疾病。

    6、女性喝酒之后不要性交,以免受孕后危及未来胎儿健全发育。

    7、严禁不讲环境及生理卫生性交,以免将细菌病原体带入体内,损害健康。

    8、饱食后和饥饿时不要性交,因为饱食使人肠道充盈并充血,大脑及其他器官相对供血不足;饥肠辘辘时,人的体力下降,精力不充沛,达不到性满足。

    9、精神过度紧张中不要性交,否则会加剧女方的疼痛。

    10、手术后不要性交。其中孕早期(前12周)流产后应禁房事一个月;孕中期(中间16周)流产后应禁房事一个半月;孕晚期(最后12周)分娩后应禁房事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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