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浙江省知名企业浙江梅荣布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梅荣布业”)在递交破产申请半个月之后就强烈要求撤回申请。绍兴县人民法院接到破产申请之后,以闪电般的速度完成破产审查和程序启动,又不许梅荣布业撤回申请,并拒绝同“梅荣布业”核实债权,不准重整与和解,也拒向“梅荣布业”送达任何法律文书。
由此,“梅荣布业”持续上访,并惊动了中共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委书面批示,要求法院慎重处理。事后,“梅荣布业”与大多数债权人达成和解意向,可是绍兴县人民法院仍然坚持拍卖梅荣布业的所有财产。
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梅荣布业”主动申请破产又马上反悔?为什么受案的绍兴县人民法院非要将一家知名企业推进破产的深渊?
近日,记者赶赴浙江绍兴试图去解开这个谜团。
托管使“梅荣布业”堕入预设的“陷阱”
据了解,地处浙江绍兴县安昌镇的“梅荣布业”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以麻纺印染和进出口业务为主,且资产超过2亿元,在鼎盛时期的2005年前后拥有职工300多人,年完成利税6000多万的知名民营企业。经过多年攻关,由“梅荣布业”董事长徐梅荣研发的“精细化麻类纤维加工技术”在业内引起轰动,先后在中国、美国和欧盟获得专利登记。除此之外,徐梅荣还研发了三十多项专利技术。
那些知名民企的成长历程表明,一个民营企业由小到大的成长过程着实不易,其中不乏种种让人心酸的付出。记者认为,对于涉及民企经济纠纷的案件,法院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量民企的社会贡献和未来发展,切实做到严格执法、慎重裁决。否则,伤害的就不仅仅是民营企业,更为重要的是玷污了法律的“神圣”,污染了法治的“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