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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雄县赵东海:我的土地的使用权为何“被”强行出让

  • 时间:2012-05-10 新闻来源: 华夏教育之声网
  • 明明手头持有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却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被政府出让了。近日,河北雄县居民赵东海致电本单位称。 据赵东海介绍,他所居住的小区建于90年代初期。当时,河北省雄县检察院、公安局、县委办、五金公司等单位为

    “明明手头持有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却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被政府出让了。”近日,河北雄县居民赵东海致电本单位称。
      据赵东海介绍,他所居住的小区建于90年代初期。当时,河北省雄县检察院、公安局、县委办、五金公司等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先后依法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住房,逐渐在雄县雄州路、铃铛阁大街、芙蓉北街一带形成了居民小区。小区内有住户600余户,大部分房屋为90年代中期新建,并依法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2007年7月12日,雄县国土资源局发布的一份“雄国土(2007)0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该公告称将雄州路中段以西,铃铛阁大街以北,芙蓉北街以南255.94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旧城改造的名义进行公开出让。
      2008年1月7日,雄县城市房屋管理拆迁办公室发布“雄拆【2008】1号”《关于对温泉花园项目(一期)实施拆迁建设的公告》,公告要求拆迁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和附属物务必于2008年5月1日前全部拆除。同时确定拆迁人为保定中建广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赵东海还说,由于土地征用及拆迁行为严重违规,拆迁工作一直没能顺利开展,雄县政府多次组织人员对被拆迁居民进行欺骗恐吓、分化瓦解,还授意拆迁人(即保定中建广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拒不签订拆迁协议的住户申请行政裁决,《裁决书》要求住户在15日内自行搬迁,否则将进行强制拆迁。
    “我们手里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也是政府发的,政府没有通知一声,就贴出公告要把土地挂牌出让,我们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就成了一张废纸。政府把土地卖了,我的房子怎么办?以后住哪里?”显然,面对政府的违规出让、违法强拆,赵东海很无奈。
    对此,相关专家表示:除了违反国家严格的土地政策之外,雄县的做法不仅有悖国家法律,与中央的两会精神更是格格不入。河北雄县政府这一强拆不按照国家规定去及时给居民补偿本身就是一种霸王条款。
    面对强拆、面对赵东海居无定所的无奈!面对赵东海马拉松式的上访,河北雄县所谓执行的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想口号究竟用到哪里去了?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地方政府要合理、合法的情况下进行拆迁,而河北雄心又是怎么做的呢?希望当地政府能早日回归合理化、人性化的精神给予赵东海一个温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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