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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乐亭:违法占地7.5万亩“4年后”官员调走升官发财 农民补偿无人管

  • 时间:2012-05-20 新闻来源: 总网
  • 内容提要:河北乐亭:违法占地7.5万亩“4年后”官员调走升官发财 农民补偿无人管
    副县长暴力执法、带领武警、公安、黑社会对农民非抓即打 法院渎职 逼的王宝明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无法生存
    2007年10月20日开始,河北乐亭县政府打着公益的旗号,在【国家发改委未立项、国土资源部未批复

    河北乐亭:违法占地7.5万亩“4年后”官员调走升官发财 农民补偿无人管

    副县长暴力执法、带领武警、公安、黑社会对农民非抓即打 法院渎职 逼的王宝明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无法生存

    2007年10月20日开始,河北乐亭县政府打着公益的旗号,在【国家发改委未立项、国土资源部未批复】的情况下,乐亭县政府开始违法买地、牟取暴利,副县长徐文辉暴力执法、带领武警、公安、黑社会对农民非抓即打,农民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数万亩养殖池被强行毁坏、变成荒滩。

    乐亭县政府的所作所为,在农民心目中造成了及其恶劣的影响,严重的侵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不管农民死活、欺下瞒上、捏造事实、贪污腐败、权大于法致使民怨四起,农民王宝明、韩卫东、崔进元、张仲田、刘凤岭、刘凤山、杨伟清、闫淑年、刘云武、田兴贵、张仲学、汪江、杨纳新、韩成员、韩卫星、韩晓波、吴凤文、王秀银、赵晶富、王家振、赵东臣、刘铁成、田永荣、刘会林、孙小营、田作英等等上百人到处上访,引起全国各大媒体关注:

    2008年7月22日,中国商报曝光:《渤海湾上的“双高企业”天堂》,乐亭县政府《花巨资买通新闻总署一位高官》平灭负面信息。

    农民王宝明、韩卫东、崔进元、赵晶富、等等上百人到处上访引起中国最大媒体新华社关注:

    2011年5月27日,新华网曝光:

    《政府圈地虾农“买单” 河北乐亭“收储”土地致万亩虾池闲置》

    2011年5月28日,新华每日电讯《乐亭:政府圈地虾农“买单”虾池闲置》。

    2011年11月15日,新华社再次“追踪报道”新华网:《河北乐亭:“人为”造荒滩 虾农太心酸》。

    乐亭县政府只平煤负面信息、不管农民死活,乐亭县政府一位高官对上访的朋友说:《政府花500多万元》平灭媒体,都是你们上访惹得的事。

    乐亭县政府胆大妄为、践踏法律、竟然对虾农们说:“媒体曝光、政府不怕,就不给你们补偿,你们告到国务院那里又怎么样、最终还是乐亭县政府决绝”。

    2012年1月14日,乐亭县120人到北京天安门上访,惊动国家、乐亭县政府调动数百警察抓农民,判刑6人。

    2012年4月19日,记者到乐亭县采访,宣传部长牛逼的对记者说:“政府违法征地、不给农民补偿、新华社曝光2次了、你就曝光、以前的官员都调走升官、无所谓了”。

    一、事件回顾

    2007年10月26日,在没有国家任何批复手续,也未与虾农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乐亭县人民政府一纸公告:

    “关于收回部分虾池占地及滩涂”养殖地使用权 。

    乐亭县政府强行给民营企业【唐山首钢宝业钢铁有限公司】非法强占1.5万亩养殖池,企业给乐亭县政府土地补偿费每亩8万元,乐亭县政府只给农民有“22年土地使用权”的养殖池每亩建虾池工本费2000元。

    2008年1月10日,在没有和虾农韩卫东、崔进元等17人协商、没有给虾农任何补偿,副县长徐文辉在没有国家任何土地批准手续的情况下,带领武警、公安、黑社会数百人强占1.5万亩养殖池,把海参、鱼虾等放入大海,给虾农造成了数亿元的经济损失。

    2008年7月2日,虾农韩卫东、崔进元等17人“不服乐亭县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向乐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8年8月15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冀发改函【 2008 】 331 号) 明确要求该项目“ 停建 ”。

    2008年12月,乐亭县人民法院以“案情重大复杂”“中止诉讼”,将此案“挂起”。

    2011年5月6日,乐亭县法院在中止诉讼近3年后,却以“没有管辖权”为由驳回韩卫东等17人的起诉。

    虾农韩卫东、崔进元等17人上诉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乐亭县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此案,时至今日,乐亭县法院渎职、4多不开庭审理。

    2008年6月15日,在《国家发改委未立项、国土资源部未批复京唐港四号港池工程建设用地》的情况下,乐亭县政府一纸公告:关于收回一排干、二排干、湖林河口区域虾池占地和滩涂使用权。就开始强行占地数万亩 。

    乐亭县政府在每亩养虾池市场交易价格3万元以上的情况下,只给王宝明每亩3500元土地补偿款。

    2008年6月12日,邻县《滦南县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实施方案》,国有土地养殖池收回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为:每亩2.4万。

    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最新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

    2010年5月20日,乐亭县政府在【国家发改委未立项、国土资源部未批复】的情况下,副县长徐文辉带领特警、武警、公安、黑社会数百人冲入厂子,在没有给王宝明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徐文辉下令:

    特警、公安、武警控制王宝明全家人身自由,王宝明一看房子被拆毁,拿出随身携带DV机拍照,6个武警把王宝明打到、强行抢走DV机。

    至今在公安局刑警队不给王宝明。

    副县长徐文辉下令黑社会强行拆毁4000多平方米工厂化养殖车间,强行占有了王宝明拥有合法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153亩{乐国用【养】第3052号}承包水务局、共420亩的养殖池,武警、黑社会打伤员工何国福、何国军住进海港医院,花费2203.44元,养殖场惨不忍睹。

    时至今日,乐亭县政府抢占王宝明420亩养殖池未给一分钱,逼的王宝明无法在养殖场生活、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王宝明及全家人对乐亭县政府没有人道的做法,愤慨万分,却申述无门。

    2010年 7月30日,乐亭县政府 乐政函【2010】47号,关于同意收回张仲田等三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2010年 8月2日,乐亭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注销王宝明国有土地登记的通知。

    王宝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宝明的乐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乐亭县法院不予立案,没办法王宝明到唐山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复议,2011年 1月15日,唐山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复议决定书,本机关决定:维持注销国有土地登记的通知。

    王宝明不服唐山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复议决,又到乐亭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乐亭法院无奈受理此案,2011年6月28日 乐亭县法院行政判决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8条第一款》维持乐亭县国土资源局注销国有土地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8条第一款》(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乐亭县政府是为企业征地,谋取暴利、坑害农民。

    王宝明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唐山中院2011年11月4日判决王宝明败诉。

    2011年11月30日,王宝明又到乐亭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乐亭县政府回复养虾池原貌,乐亭县法院行政庭厅长李宝奎不给立案。

    2012年3月以前,王宝明一直生活养殖场、那里没水、没电、没道,王宝明现在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被逼无奈,离开养殖场流浪生活。

    2010年8月10日,乐亭县政府在未给农民赵晶富、王家振等21户数千亩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副县长徐文辉、公安局巡警大队长高阳、带领特警、武警、公安上百人,强行占有农民赵晶富、王家振等21家有合法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数千亩养殖池,野蛮施工,副县长徐文辉下令、公安、武警将农民田作杰打成轻伤、田作英打成轻微伤。

    2010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关于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矿石、原辅料及成品泊位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第2条、该项目拟用地总面积114.16公顷{1712.4亩},均为填海造地。第3条,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自2007年到2011年,乐亭林港工业园未批先征地7.5万亩,乐亭县政府打着公益的旗号,给企业《京唐港首钢码头》非法占地、野蛮施工,副县长徐文辉暴力执法、调动武警、公安、黑社会数百人对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农民非抓即打,非拘留及判刑,在农民心目中造成了及其恶劣的影响,严重的侵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百姓的生存与利益在乐亭已无法保证,恳请尊敬的领导在百忙之中关注此事,查清事实 、维护我们农民的合法权益,合理补偿农民的经济损失!

      农民代表:
      王宝明:电话:18603351208 崔进元:电话:13932524413
      韩卫东:电话:13513152886 赵晶富:电话:15932252709
      孙晓赢:电话:13930592900 田兴贵:电话:13785514756
      张仲田:电话:13730509844 刘凤坤:电话:13102687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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