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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教育局咋把“兼职卖”忽悠成“团购买”

  • 时间:2012-05-23 新闻来源: 中国江西网
  • 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东莞市光明中学老师兼治卖房一事,东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学校从未安排教师兼职卖楼,只是“五一”期间组织安排了学校所属集团专为员工举行的“团购买房活动”。(据5月20日新华网)

      看此回应,东莞市教育局把老师们“兼职卖房”忽悠成了“团购买房”,这样事件的性质一下子就变了,可以看出他们是在极力弥补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但是仔细分析,这个回应仍然不能让人信服。

      第一,这个回应与前两天《北京晨报》的报道出入很大。《北京晨报》并不是街边小报,而是一家负责人的官方媒体,难道他们这次的报道是无中生有,是无风起浪?如果事实真如东莞教育局所回应的那样,那他们怎么不追究《北京晨报》报道失实,所带来负面影响的责任呢?

      其次,报道中一些老师的证言就能够说明此事件是的的确确的卖房事件,而且教师每卖出一套房还有3000元的提成奖金,难道这都是老师们对光明中学的恶意中伤?这可关系到老师们自己的前途,难道他们人在矮檐下,竟敢高昂头不成?

      再次,回应中说优惠券是实名制发放给学校老师的,但却又说学生带回家的宣传单和优惠券是学生的自主行为。既然优惠券是实名制发给团购房老师的,那为啥还有众多多余的优惠券给学生呢?难道拿优惠券老师就必须实名制,而学生就可以随便拿?似乎没有这样的道理。再有就是如果学校组织老师团购房是内部福利,那为啥还随便允许学生拿宣传单和优惠券呢?那这样“内部福利”岂不成了“全民福利”了?

      其实,东莞教育局把光明中学“兼职卖房”忽悠成“团购买房”,不仅是在替光明中学“打马虎眼”,也在是择清自己。因为他们是拴在一条线上的两只蚂蚱,出了如此重大的丑闻,谁都跑不了。教育局替光明中学遮羞,也是在为自己卸责,只有保全了光明中学,东莞市教育局才能不用承担领导责任。所以对于调查处理光明中学教师兼职售楼的事件,不能仅凭教育局调查的一面之词,还应请没有利益冲突的第三方来调查处理。 (文/赵艳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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