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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产集结 产权集成——专访广元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何永忠

  • 时间:2012-06-11 新闻来源: 热点资讯网
  • 资产集结 产权集成
    集中管理助推国有经营性资产发挥集约效应
    ——专访广元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何永忠

    中华新闻通讯社 (记者 赖文光 王金)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更好的发挥“资产集结 产权集成”,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与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记者日前采访了四川省广元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何永忠。
    记者:何主任你好,我是中华新闻通讯社记者赖文光,你能够介绍一下广元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统一经营管理工作有关情况吗?
    何永忠:广元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对该资产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多次纳入议事日程。2010年,市政府决定由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负责对市级单位经营性资产统一管理提出具体方案。
    一是深入调研,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经联合调研组深入摸底调查,准确掌握了市级单位经营性资产的结构布局、管理现状及相关情况。调研发现,长期以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在建设发展中积累了规模不小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一直沿袭“各单位分散占有、使用、受益”的管理模式,这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对减轻财政负担、保障运转、改善干部职工福利发挥过一定作用。但在新时期,这部分资产使用价值没有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不高,存在产权不明、资产流失、政企不分、官商一体等突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为个别单位和个人获取不当利益提供了可能,为滋生腐败提供了土壤,应当从源头上予以治理。加强市级单位经营性资产统一经营管理,对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提高使用效益、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按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要求,借鉴省委、省政府2004年对省级机关经营性资产统一经营管理的成功经验,调研组制订并上报了市级单位经营性资产统一经营管理的建议。市委、市政府于2010年12月6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统一经营管理的通知》(广委办〔2010〕207号文件),对资产统一经营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纪律、移交范围、管理方式、人员安置等作出具体部署,市级单位经营性资产移交工作随后全面启动。
    二是协作配合,资产移交工作顺利展开。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移交动员会后,市国资委及时印发了资产接收方案,牵头成立了工作班子,负责资产接收工作。接收组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政策界限,讲究方法,注重沟通,确保资产应交尽交。市级各单位积极响应,特别是市四大班子机关带头移交,一个月时间接收经营性资产4万余平方米。在此基础上,接收组又在2011年1月25日《广元日报》对已移交经营性资产的39个单位和移交经营性资产“零申报”的45个单位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移交工作中,市纪检监察部门下发了《关于严肃纪律确保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清理移交顺利进行的通知》,随即召开专题会议,重申移交纪律,市纪委领导还亲自约谈资产移交中有令不行、行动迟缓的单位负责人,保证了移交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截至2011年1月底,接收52个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共5万余平方米,达到了预期目标。
    记者:何主任,国有经营性资产统一管理其目的是实现保值增值,通过对资产实行规范、科学、市场化管理确保收益最大化。请你介绍市国资中心以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市场配置方式,有序推进资产管理的情况。
    何永忠:为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按照“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市场配置”的原则,有力有序推进市场化经营管理。我们从资产接收开始,就坚持边接收边管理,确保经营性资产接、交、管无缝对接。市国资委第一时间抽调人员组成资产管理组,对已接收资产进行前期管理。首先,发送资产管理主体变更通知,宣传相关政策,提出管理要求,稳定租赁户的思想,确保资产正常运营。其次,全力进行清产核资,为上级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再次,向租户下发安全管理通知,开展了拉网式安全检查,全面落实安全责任。通过有效管理,实现了资产移交平稳过渡,为后期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理顺管理体制,落实管理队伍,解决经营性资产统一管理主体问题,同时化解因资产划转出现的人员分流安置突出矛盾,市委、市政府决定撤销市级九个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连人带编划入新组建的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原后勤中心的干部职工怀着感恩自强、奋发有为的状态投入工作,大家卯足劲头,外树形象、内强素质,资产管理工作全面铺开。一是组织法规政策学习和业务考察。深入学习国有资产管理法规,举行专题法律讲座,去省国资中心和资博集团学习取经,提高了职工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二是公开办事程序,确保管理公开透明。结合资产实际和周边同类物业的市场租金行情进行询价,以市场价为基准公开定价,确保合同签订程序、内容合法,价格公开透明,对接收的闲置资产一律通过公开程序竞价招租。三是严格按规范程序办事,及时妥善化解矛盾。因资产原由各单位分散管理,租金偏离市场价格,租期随意性较大,个别单位原合同租期长达20年,租金没有逐年递增的约定,给管理带来难度。在新签合同和价格调整中,引起租户不满。工作人员耐心讲政策,反复说原由,帮租户打开心结,妥善矛盾化解,没有因资产管理发生矛盾纠纷和群体上访。四是狠抓制度建设,保证工作规范运行。中心在资产管理中严格按法规和上级要求办事,在工作中提炼制度,在制度执行中提升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创新工作,成文制度。工作半年之后,12万字的《广元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统一经营管理法规与制度汇编》付印成册,制度涵盖了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决策决定、管理规程办法以及内部规范制度和岗位职责,干部职工人手一册,工作中一把尺子量到底,促进管理活动的法制化、程序化,办事流程的规范化、科学化,办事结果的公开化、透明化。
    2011年,中心与485户租赁户新签、更换租赁合同,合同金额1253万元,直缴财政1055万元,清理出2011年市级单位超收、风貌打造抵扣及租用应付租金共计198万元,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四川经济日报》、《广元日报》对我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移交、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北京国资网、中国老区建设网等媒体进行了转载。
    记者:广元市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统一经营管理后,财政收入比分散管理时统筹有什么样收益?
    何永忠:首先,通过对经营性资产实行统一管理,有力地保证了国有资产及收益安全完整。财政直接收益提升了10倍以上,同时实现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的“裂变”效应,充分证明了市委、市政府决策的正确性。市级单位移交的经营性资产产权由市投资集团接收,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运用市场机制,以实现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为原则进行管理。资产收益由承租(承包)人按合同约定金额、时限自行存入财政专户,避免了收益截留、挪用等现象。资产收益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市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其次,对经营性资产及其收益的统一管理,实现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的“裂变”效应。通过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统一管理,将过去分散沉淀的国有资产转化成高效流动的国有资本,激活促进发展了国有资产的外源动力和内在活力,为建立起国有资源、资产、资本、资金良性循环的运营体系发挥出积极作用,实现了国有资本裂变扩张、最大程度地保值增值的目标。实践证明,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的管理、监督和运营,充分发挥出国有资产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杠杆作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有效运作经营性资产的产权,实现“资产提升为资本、资本提升为资金、保值提升为增值”三个量变,使国有资本真正意义上发挥出最大的集约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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