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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东方学院违规办学 学校竟是培训机构

  • 时间:2012-06-16 新闻来源: 热点资讯网
  • “招生简章称是全日制本科,国内唯一确保就业的大学,结果发现学校竟然只是个培训机构,不仅不能发文凭,而且连学籍都没有。”近日,多位学生家长联合向记者投诉,称南京东方工程专修学院(以下简称南京东方学院)违规办学,记者随即对此展开调查。

    初中生与大专生在一起上课

    去年上半年,黄女士和另外几位家长的孩子初中毕业。这时,他们看到了南京东方学院招生简章上的宣传:全日制本科,国内唯一确保就业的大学。看到宣传,家长心动了。最终,他们为孩子选择了该校影视艺术系的文物鉴定与修复专业深造。

    黄女士说:“该院副院长何锦华当时承诺我们,孩子读的这个专业,是和古陶瓷研究所合办的,发的是江西师范大学的本科学历。家长们按照学校要求,交纳一学年的1.88万元学费。”

    开学两个月后,学生们反映,书法课的老师是名居士,陶瓷课请的是痕迹鉴定的老师,还有一些专业课甚至都没请到合适的老师。让家长们更无法理解的是,报名上这个专业不到10个人,有初中生,也有大专生,大家混在一起上课,根本没法学。

    家长发现“学生竟没有学籍”

    眼看情况不对,去年11月份,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让孩子退学。

    家长们说,当时学院院长王集权亲自出面挽留这批学生,并承诺,将这批学生直接从影视艺术系转到南京东方学院,由院里直接负责学生学业。家长们同意了。

    但没过多久,家长们发现,学院接管后,教学问题依然没有解决,而且他们在教育部学籍网上根本查不到孩子的学籍;以后就是有文凭,也只是成人教育的。而且南京东方学院仅是个民办高等教育的培训机构,根本没有发放文凭的资质。而当初承诺发给“江西师范大学的本科学历”根本无法拿到。

    见此情景,家长们感觉上当受骗,不仅花了冤枉钱,而且孩子前程都被耽误。于是多次向院方提出要求退学并赔偿。

    面对家长们的质疑,王集权称,早在去年8月份,学院就已发了通知,要求影视艺术系停止招收文物鉴定与修复专业的学生。今年5月1日还下文,免去了何锦华副院长职务,其一切活动和南京东方学院无关。

    学生家长认为,当初招生是以学院名义出现的,现在也应该由学院负责赔偿。但王集权认为:学费可以适当退还,赔偿是不可能的。

    省教育厅已介入调查,学生家长准备起诉

    近日,记者与几位学生家长来到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社会教育处负责人表示,南京东方学院是社会办学培训机构,不能发放文凭。

    《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规定,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不得以联合办学名义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不得委托不具备办学资质的机构和个人招生办班……南京东方学院委托何锦华招生办班显然已属违规。

    省教育厅社会教育处负责人表示,教育部门首先替学生家长与校方协调,下一步他们将对该校进行调查处理。

    记者在省物价局了解到,院校收费应该到物价部门备案,南京东方学院并没有备案。目前,家长一边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一边搜集证据,准备通过司法途径来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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