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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医院重大过失致双胞胎兄弟一死一重度脑瘫,修改病历为逃责

  • 时间:2012-06-17 新闻来源: 华侨网 
  • 核心提示:双胞胎产妇早产临产,进入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医院等待剖腹产手术,入院检查双活胎,母子一切切正常。而她迎接孩子降生的欣喜很快就被一个灾难性的消息击毁,由于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医院严重违规操作,双胞胎儿子剖腹产出来一死一重度窒息。发生事故后医院积极修改病历,竟声称双胞胎一胎入院前就死亡了以此推卸责任,但...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医院重大过失致双胞胎兄弟一死一重度脑瘫,修改病历为逃责

    中国大陆读者来信

    导读:谁为重度脑瘫儿负责?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医院严重违规操作,导致胎儿严重宫内缺氧窒息。新生儿重度窒息不及时抢救,产科医生错误用药加重病情,双胞胎兄弟被治死治残。

    重大医疗事故,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医院重大过失致双胞胎兄弟一死一重度脑瘫,修改病历为逃责。

    双胞胎产妇早产临产,进入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医院等待剖腹产手术,入院检查双活胎,母子一切切正常。而她迎接孩子降生的欣喜很快就被一个灾难性的消息击毁,由于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医院严重违规操作,双胞胎儿子剖腹产出来一死一重度窒息。发生事故后医院积极修改病历,竟声称双胞胎一胎入院前就死亡了以此推卸责任,但是家属提供的这两张病历,医院的说词让人匪夷所思……




    这两张病历足以证明双胞胎是双活胎,入院胎心正常.

    生命不能承受之痛

    李记者你好:

    我是严金凤,我自怀孕后定期产检,产前检查提示双胞胎,20091010B超显示双胎有一胎位不正,决定剖腹产。20091019日到医方做产前检查医生给示胎儿正常。20091024日早上4:30时,孕妇因“阵性腹痛停经36+5天,腹痛伴阴道流水半小时”到医方,入院诊断“孕10365宫内双活胎RSA/LOA早产临产,糖耐量受损”,入院后专科检查“宫高43cm,腹围99cm,胎方位RSA/LOA两胎的胎心音分别为146148,率规则,宫开1指,胎膜已破”,入院待产。

    由于是双胞胎一胎,一胎臀位,羊水已破,胎膜已破,医生当即就确定行急性剖腹产手术,签了手术同意书后,手术医生迟迟未到。

    在待过程中,医生玩忽职守,没有按照常规给产妇和胎儿做持续的胎心监护,一直说胎儿正常,说手术医生没到,建议试一下顺产,从430分到到手术前一秒医生护士丝毫也没有注意到胎儿有异常情况,直到658分手术后才惊讶的说"怎么会这样,太可惜了!"双胞胎兄弟剖腹产出来一死,一重度窒息导致重度脑瘫。

    医生的不作为太让人痛心,无辜的生命就这样被践踏,幸福的家庭就这样被摧毁!

    更可恶的就是发生事故后,医方为了为了逃避责任,忙着修改病历,藏匿产检本,隐瞒家长新生儿出生时出现重度窒息,在新生儿重度缺氧缺血的情况下,没出通知儿科及时抢救,明明知道重度窒息,还把新生儿送返住满妇科病人的大病房,不及时抢救,导致新生儿长达两小时缺氧缺血才导致了今天小孩留下了严重后遗症的后果,产前处理与产后新生儿抢救两方面,那怕院方能一方面做好,也不至于给小孩造成一死一脑瘫如此大的伤害。

    小孩缺血缺氧后遗症虽然长期努力治疗,医疗费用花费十几万,但效果甚微,到目前为止,小孩将近三岁,头还抬不稳,不会翻身,独坐,手不能抓握,不会扶站,不会说话,经多家医院治疗相继得出HIE后遗症,精神运动发育落后,实际都是脑瘫,对于今后的治疗非常困难治疗时间长,效果不佳,长期治疗也难以完全康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在分娩过程中由于医院的医务人员严重违规,不按常规履行医护职责,造成原告双胞胎一胎死亡,一重度脑瘫、痉挛型、四肢瘫合并智力低下、语言障碍等严重损害后果。双胞胎一胎死亡和一重度窒息缺氧缺血性脑病不是在产前发生,而是在产程中发生,由于医方在孕妇待产分娩中,违反了产科诊疗的基本常规,没有尽早发现胎儿急性宫内窘迫,及时处理;具有剖腹产指征,没有及时剖腹产,新生儿窒息后为逃避责任,隐瞒病情,新生没有得到及时抢救。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严重过失,导致胎儿死亡和新生儿重度窒息、缺氧缺血性脑病及其导致脑性瘫痪,智力低下的损害结果。

    由于医院和医生的极度不负责任,一个幼小的生命刚刚降临便遭遇了“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一本涂改伪造过的病历,使事件变得扑朔迷离

    医院提供的病历手术前与手术后的病历完全相矛盾。病历多处存在伪造,涂改,隐匿,而且同一事实前后矛盾。一起明显的医疗事故,一起明显的医疗事故变得复杂扑朔迷离。

    1手术前诊断双活胎,候产记录56次用多普勒测胎心音正常。而手术后医院说一胎儿入院前死亡。

    2.手术前的检查和产检诊断严金凤均没有妊娠高血压、葡萄糖耐量受损、中度贫血;术后,医院没有任何依据在出院小结诊断严金凤有妊娠高血压、葡萄糖耐量受损、中度贫血纯属发生事故后伪造病历。在病历P5记录严金凤怀孕后定期产检,一切正常。在P35待产生化报告单上显示葡萄5.04mmol/L.正常.关于证明孕妇是否妊娠期贫血一张重要证据,待产血常规报告不见了,而产妇的产检本也被医院藏匿起来,多次索取医院不给.


    以上是入院诊断和产检摘要和待产的化验单,一切正常.医院在事实面前居然在出院小结作出毫无依据的诊断,伪造出掩耳盗铃的假病历.难道从医十几年的妇产科主任黄燕英不懂看化验单,不懂诊断妊娠高血压的标准???胡乱给病人下结论???

    3导致新生儿损害事实的关键是新生儿出生重度窒息,医院在新生儿出生入室记录新生儿全身苍白,不会哭,明显窒息,还评阿氏评分为一分钟评分8。五分钟9分,10分钟9分。黄燕英主任难道连新生儿窒息都不懂还是故意隐瞒病情。黄燕英称小孩出生没有出现需紧急抢救的情况,那怎么才要紧急抢救?但是下面的病历已经暴露了这个医生医德尽丧!

    4医方说新生儿当时没有出现急救的情况。而家属在另一张病历发现手术记录同一时658对新生进行吸氧抢救,而且使用禁用药物复苏的记录。而同一时间658新生儿记录没有窒息,同一时间另一张评分为899。护理记录同一时间新生儿返回了病房进行早接触,早吸吮。由此可见中海油南油医院不但医术低下,而且伪造病历的水平更低下。



    医院的术后的病历为逃责完全不按照客观事实记录.同一时间,658分医院婴儿评分正常,同一时间6:58分又在给新生儿复苏抢救,同一时6:58分护理记录进行早吸吮早接触,试问产妇刚剖腹拿出新生儿,还晕迷在手术台上又怎么和新生儿接触吸吮呢?她是剖腹产啊!!!黄燕英果然是神医!!!

    5有关产程进展图:产妇实际入院时间是20091024430时分入院,而上面记录的入院时间是330分,还有医生范敏的签名不是其本人亲笔签名。此病历是事后添加,仿造痕迹明显。

    6。病历严重缺失,医方的《医属单》上产妇严金凤2009-10-24日产前、25日、28日产后分别做了血常规检查,但病历上只有28日产后的血常规报告。

    7.医方的手术后的病历完全按其需要重新修改,病历很多前后矛盾,多处涂改的地方数不数,特别是时间上的修改。连医院都不能自圆其说!!!!!

    这样一分错漏百出的病历是否可以作为证据鉴定???

    更让家属怀疑双胞胎是在产程中医方监护不力发生宫内窘迫,出生后发生窒息医院抢救不力致死。如果当时两个新生儿同时窒息,医院是否抢救的过来,手术前一秒医生都没有发现胎儿有异常,更没有通知儿科医生候产,预防新生儿窒息。当时只有一个手术医生和一个助手医生还有一个麻醉师。如果两个新生儿发生窒息不可能同时抢救。

    《新生儿急救学》(张家骧魏克伦薛辛东人民卫生出版社)新生儿窒息和复苏P91-P97:凡有高危妊娠住院或有胎儿窘迫时应即时通知儿科或新生儿科医师,……两科医师共同商讨可能出现的特殊问题,与全体复苏人员事先做好复苏准备,并在产床手术台旁等待分娩。医方没有做到以上这些,很显然医方没有尽到其注意义务,保护产妇和胎儿的生命安全,监护不周,没有及时发现胎儿窘迫,以至发生窒息没有新生儿医生在场及时抢救。

    当时产妇家公家婆看过死婴,外观正常,没有脱皮,发黑,如果胎儿如医院所说是入院前一两天死的,都脱皮发黑了,为什么不给产妇确认,在产妇还没对死亡诊断认可与否和尸检与否,在产妇不知情的情况匆忙处理了死婴。死婴是在手术中死亡还是在术后医方抢救不力死亡不得而知。医方也未能提供死婴的照片和录相。由此更加肯定医院在毁灭证据。

    他们的目的就相以死婴来推卸责任,说是死的胎儿影响到活的新生儿导致脑瘫,他们实在太高明了!!!但是他们自己露出了破绽。如果死婴是入院前死的他们做了尸检不就更可以证明其无责了吗?为什么医院证明自己的清白却忙着处理死婴呢???

    医院更无良的是,为逃避责任,竟把重度窒息的新生儿评为满分不及时通知儿科抢救,产科医生和麻醉师完全违反常规对新生儿复苏,在新生儿还没有完全复苏成功就把新生儿送去住满妇科的病房,从658分到930分,新生儿缺血缺氧长达两个多小时无人管,最基本的保温都没有,最终导致新生儿重度缺氧缺血,新生儿肺炎,硬肿症多处器官受损。为什么医生在明知新生儿出生重度窒息隐瞒不抢救,他们这时候在干什么呢?是在忙着修改伪造病历吗???

    尽管医院自认为修改的天衣无缝了,但无论他们怎么改也改变不了他们对新生儿造成损害的事实。

    1被告违反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对产妇和新生儿监护不力,未能及时发现胎儿宫内窘迫的情况。

    2医方缺乏对产妇的临产辅助检查,由于医方违反诊疗常规,在产程中胎儿发生急性宫内窘迫没有发现,未能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改善胎儿宫内窘迫的问题,未及时结束分娩使胎儿宫内窘迫缓解。

    1)缺羊水性状检查。

    2)未按规定进行胎心检测。

    3)宫缩检测不全。

    4)没有做B超、胎儿心电监护检查。

    3医方贻误剖腹产时间,

    严金凤430分入院时被告已诊断其具有明显的剖宫产指征,羊水已破,双胎胎位不正,应行急症剖宫产3040min内娩出胎儿;而已医方贻误到658分才娩出胎儿。已经不能逆转胎儿窘迫导致一胎死亡另一胎儿重度窒息的损害后果。如果医方能在胎儿正常胎心还没有发生变化之前剖剖宫产,根本可以避免一胎死亡一胎窒息的发生。

    4医方对新生儿的复苏抢救违反诊疗常规,导致新生儿重度窒息、新生儿肺炎、的硬肿症、并缺血缺氧性脑病。

    医方发现患儿窒息,被告未能及时通知儿科医生,成立抢救组,新生儿复苏由产科医生和麻醉师完成,致使新生儿复苏失败;没有进行气管插管,清理呼吸道,盲目吸氧、并用了禁止使用的呼吸兴奋药洛贝林,纳洛酮。再一次加重新生儿缺氧缺血脑病,使病情恶化,新生儿从658娩出后窒息,长达两小时未能进行有效复苏,到930分才转到儿科抢救,失去抢救的黄金时间,致使患儿谢佳颖出生后得不到及时抢救,缺氧情况加深,未及时预防感染,导致出现重度窒息,缺氧缺血性脑病,新生儿肺炎,新生儿硬肿症、心肌等多处损害。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妇产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七章第七节新生儿窒息与复苏复苏的方案及原则1。胎儿娩出后立即清理口鼻咽内分泌物。3。出生后立即进行初步复苏。保暖,立即擦干羊水,摆好体位(肩背稍垫高)头侧向一边。吸净咽喉鼻部分泌物,特别是胎粪样羊水。应在第一次呼吸前查看喉头有无胎粪,如有应及时清理,并行气管内吸引,触觉刺激(轻拍背部或足底)以上五部应在30秒内完成。4。复苏的程序和方案(2ABCD复苏方案1)保持呼吸通畅(吸黏液或气管插管);3)建立有效循环(心脏按压);4药物(少数重度窒息儿,心脏按压迫30秒后,心率仍<60/分为给药指征。或有些患儿生前有心跳,而出生前无心跳,在插管人工呼吸、胸外按压心脏同时,应立即给药。首先药物为肾上腺素11000001~03ml/kg,脐静脉或气管内。复苏过程中评估和决策的依据是呼吸、心率和肤色,而不是阿氏评分。给药30秒内心率仍<60/,3-5分钟重复一次.5(1)监测呼吸、心率、体温、肌张力。肤色和神经系统症状。(2)注意尿量及尿比重、蛋白、血细胞和管型变化,必要时查尿素氮。(3)查血气(4)维生素服K1,每天一次。(5)苯巴比妥,负荷量为15-20mg,静注不少于10-15分钟,维持量5mg(kg.d),口服量为每次15-25mg,每天三次。(第264-266页)。根据《高级助产学》(人民卫生出版社)“2.复苏方法和步骤(1)清理呼吸道:当胎头仰伸娩出时应及时用手挤压清除鼻咽部粘液及羊水。断脐后立即将婴儿放在预热的远红外线抢救台上,继续清除呼吸道粘液和羊水。可采用电动婴儿吸引器,轻轻地将吸痰管插入新生儿咽部吸净粘液和羊水Apgar评分0-3分或吸出粘稠混有胎粪羊水,应立即行气管插管。(256),在新生儿Apgar评分0-3分时,就应当尽快清理呼吸道粘液及羊水,立即行气管插管。

    身为妇产科主任的黄燕英不知道以上的抢救常规,无良的庸医,严重渎职等于谋杀!

    权威教科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七版《儿科学》98页:认为新生儿窒息是引起新生儿死亡和儿童伤残的重要原因。绝大多数出现于产程开始后。如发现宫内窘迫,应立即剖腹产。第103页新生儿缺氧缺脑病是引起新生儿急性死亡和慢性神经系统损伤的主要原因。

    权威教科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五版、第六版《儿科学》)及其他资料都能提示:缺血缺氧性脑病幸存患者常留有癫痫、智力障碍、共济失调、脑瘫等神经系统后遗症。

    原告损害后果发生的过程应当是:双活胎入院未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妊娠、胎心监护不力→胎儿宫内窘迫死亡、新生儿窒息、抢救不及时→缺血缺氧性脑病→脑瘫、癫痫等。

    上述医疗过失行为违反了产科诊疗的基本原则,与新生儿重度窒息、缺血缺氧性脑病及其导致脑性瘫痪,极重度智力低下的损害结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正是由于中海油南海西部医院的黄燕英、范敏、杨倩等医护人员,玩忽职守,毫无责任心,对产妇和胎儿监护不力,没有及时剖腹产,新生儿抢救不力,才导致新生儿死亡和患儿的损害,患儿从完全可以避免发生的剖宫产分娩手术意外中受到损害治疗到现在,仍然不能翻身,不会抬头,智力低下,不会说话,精神发育迟缓(重度),生活完全不能能自理,长期需要康复治疗,损害后果十分严重。对其父母和家人精神上的打击是是无法描述的,也是别人无法想象的。为了给孩子治病,山穷水尽负债累累,该事故显然是医院造成的,医方负完全责任。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医院不但完全违反常规诊疗,而且在事故发生后积极修改伪造病历.试图规避责任.导致本案事实不清,患方认为医院违反常规监护不力,手术不及时,抢救不力导致损害后果。而医院却认为死婴影响活婴导致脑瘫。但医院不能证明死婴的真正死亡原因,死亡时间,也没尸检报告。

    在事故发生后,家属多次向医院讨个说法,医院态度恶劣,不但不承认错误,在以上种种过失面前,官位不高的副院长气势十分器张,叫患者去告医院,反复耍弄手腕的医务科刘远朋主任更加蛮横、无礼,那与它产生不和谐的患者及其家属面对中海油南海西部医院的强势显得如此弱小!

    事情从20091024日发生到现在,受害者家属仍然得不到一个说法,患儿从出生抢救治到目前仍然损害严重,医方对患儿子毫无过问,一分钱都没有给.

    生的可以说成死的,让受害家庭苦不堪言,雪上加霜!那怕铁证如山也维护不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患者有苦难言,有理难辩,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重度脑瘫儿维权路在何方???

    强烈要求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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