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国内新闻>> 国内热点>> 正文
  • 四问盘锦:为什么要补偿“暴徒”400万元

  • 时间:2012-09-28 新闻来源: 咄秀网
  • 九月二十一日发生在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的因征地而依法的杀人案,最终以赔偿400万元的方式要结束了。尽管,死者的遗体已经火化,尽管死者的父母和兄长仍然被我们的勇敢坚强的武警战士保护着,尽管死者的遗孀仍然独自一人被保护在家里,尽管我们仍人不知道死者的两个孩子的下落,尽管我们尚没有看到省市两级的验尸报告,尽管发生血案的村庄在我们的警察严密的保护下开始趋于平静了,但是,我们距离真相还很遥远!相信公众不仅没有因为新京报的记者发回的较比之前更详细的报道而打消好奇的念头,反而因为前后的矛盾,和不合常理的说法而继续产生疑虑。那么本人不揣浅陋,试着就到目前为止所有公开的报道再次进行分析,以求真相,为了死者,为了生者,为了人民,也为政府,,让他们都安心而不惴惴。 
    一、发生血案的原因?
    在最早出台的 盘锦市的调查报告中,非常刻意地强调血案发生在公路建设的工地上。而起因是受害者要求对距离公路304米处的一处房屋进行高价补偿未被接受,而导致发生冲突的。也就是说,按照此调查报告来看,王树杰一家简直就是疯子。人家政府修造道路,和你家是否动迁没有任何关系,为什么你要来阻止政府施工呢?此报告言之凿凿。但是,中国人即便都是傻子吧,也知道,我们无法从情理到法律上要求与我们无关的赔偿。这就好像,我自己在家扭伤了腰,我竟然要求以公里以外的施工工地来赔偿我的医药费一样,这不是可笑,简直是荒唐了。而盘锦市的有关部门的调查报告就是这样写的,网上有原文,请大家自己验看,这里不再赘述。
    后来呢,这个起因发生了重大变化。
    首先,我们终于知道血案发生在稻田地里(有照片为证),而不是此前如盘锦市有关部门的调查报告而言,是发生在所谓公路建设的工地上(其实,所谓的工地,就是王家的水稻田)
    其次,在新华社记者第一次和死者的妻子交谈中,死者的妻子告诉记者,起因是因为政府征用水稻田,但是双方实际上还没有达成协议,而且当地农场(出租土地方)已经将王家告上法院,并且要在10月9日开庭审理。而有关方面,9月19日和9月21日两次对尚未开庭审理的标的物进行破坏,这才导致双方发生冲突的。死者的妻子还告诉新华社的记者,就在九月二十一日早上,该区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士已经和他们约好要去区政府进行商谈,在尚未动身的时候,市政部门的挖掘机开进了王家的水稻田。
    请注意,以上内容均来自新华社记者的报道,而且,这些说法是在死者没有火化,400万元赔偿没有支付的情况下出现的。
    但是,在死者火化之后,在无法见到王树杰的父母和兄长的情况下,新京报的记者,在当地有关官员的陪同下,终于见到了死者的妻子,她重新给出的说法,不仅与她仅仅几天前说法完全相反,而且与官方的一贯说法已经接近一致了。难道从二十一日到二十五日,死者的妻子突然就醒悟了她和她的家人从前讹诈政府的行为是错误的,并且表示了忏悔,政府为了奖励她和他们家人的悔过而补偿了400万元?
    在这次与新京报记者的交谈中,死者妻子承认了兴隆台区副区长韩彤对记者的介绍,就是王家已经在事前与农场签署了稻田补偿协议。死者给记者的答复是,她听丈夫叨咕过。兴隆台政府就不简单,人家拿出了协议书,签订时间是九月三日,补偿金额是27万,特别是最后在协议书上有一句非常令人深思的话:经九月三日双方口头协商意见,同意此协议。协议书上只有王树杰哥哥王树龙的手印。
    既然早就签了协议了,那我们的政府就大大方方地告诉公众媒体就完了吗,为什么设计如此悬疑,非在死者火化之后,赔偿400万之后,才向记者出示这份协议呢?
    但是,我们的记者和公众,立即就会产生怀疑:协议书应该至少两份,请问,为什么死者家属不出示他们手里的协议书呢?请问,为什么这个协议书上只有王树龙一个人的签名呢?他一个人能代表他的弟弟和父亲吗?他有委托书吗?如果有,请有关方面提供委托书的原件给大家.请问,协议书上的那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应该说,这绝对是高明的一笔。这句话的背后含义是,这份协议书落实的是九月三日双方达成的口头协定,至于签署是时间,相信兴隆台区政府应该比死人更知道!
    好啦,我们姑且相信政府部门提供的证据吧,那么根据他们提供的证据来看,王家根本就没有和有关部门有关施工人员发生冲突的理由。既然已经在九月三日与兴隆农场签订了协议,而且已经约定了支付补偿,那块被推平的水稻田,从法律意义上讲,已经不再是王家的了,他们竟然为了别人的财产与警察搏斗?
    我们无法理解,这一家人怎么能缺心眼到如此地步,连火星人都不能相信!不知道哪位读者相信呢?
    我们的政府当然不会缺心眼了,于是,他们给出的答案就是,王家主动要求动迁自家的房屋,并索要90万的补偿款,而农场方给出的是47万,双方在这个问题上没有达成协议。
    到这里,我们的读者一定又不明白了。征用的是水稻田,为什么王家一定要连自己住宅一并征用呢?农场既然征用的是水稻田,为什么也答应去动迁王家的房屋呢?
    我们无法理解。这就好像,我们门前修马路,要拆迁此处的房屋,我们要求拆迁方把我们在北京的房子也拆迁了吧,而且拆迁一方竟然也能答应如此的无理要求。无论如何去想,我们都不能想明白。但是,有关方面还是不能就此事给出非常明确的答案。
    我们可以根据他们提供的所谓协议书猜猜。该协议书称王家有地15亩,每亩补偿1000元,18年补偿金额是27万元。在这里,我们没有看到这是只对水稻田的补偿。我们也无从知道,这十五亩地里面是否包括了他们的房屋所处的位置。
    如果这份协议的补偿内容包括了他们的房屋,那么我们就不难理解他们为什么要拼命去阻止平毁水田了.
    如果这份协议的补偿内容不包括他们的房屋,那么我们就很难理解有关部门怎么可以答应如此无理的要求,而且竟然还给出了47元的价格,并且乐意和王家协商呢?
    到底是怎么回事?这里面谁在撒谎呢?
    因为征用土地而未与被征用人成协议而发生血案,因为无法满足被征用方的无理要求而发生的血案,其性质是不同的。我们不懂,但是有关部门非常地懂!这一点,大家都懂得!
    二、是否有起诉这件事 ?
    这一点是拆迁协议之外的另一个关键点。
    兴隆农场到底起诉王家没有?从王树杰的妻子姜洋第一次与新华社记者的谈话中,我们可以看到,她非常肯定地告诉记者,政府已经将他们起诉到了法院,而且传票已经下来了,并且定在10月9日开庭。从她的叙述来看,内容清晰,时间也非常清楚。
    但是在九月二十五日,新京报的记者在政府官员的陪同下再次采访她的时候,她竟然告诉记者她不知道了!我们就不知道,是什么力量让这个苦命的农妇在几天时间里面就失忆了。
    不过,有关方面还是照顾到了公众的记忆力,他们出示了一份九月五日的撤诉申请书。以表明,他们征用土地是合法的,不用通过法院的判决。
    但是,愚蠢的公众们,一定还要继续追问:第一、既然兴隆台区国营农场已经撤销了对王家的起诉,那么王家是否接到撤诉通知书?接到了,原件在哪里?为什么姜洋声称不知道农场起诉他们家的事情呢?第二、请告诉公众,他们起诉的内容是什么?与什么有关?第三、就法律程序而言,只有撤诉申请书是不够的,既然法院已经立案,如果一方撤诉,法院一定会同时通知另外一方的,那么王家如果接到通知,作为王树杰的妻子怎么会不知道呢?
    用这个所谓的起诉申请书,掩盖的是什么,相信大家都会明白了!
    按照他们的逻辑:我们有协议,九月三日就签了,所以征用并平整土地是合法的。因为彼此对征用土地已经从九月三日开始就没有异议了,那么撤销先前的起诉是必然的,那也就无所谓在没有法院判决的情况下强行毁坏私人财物并导致开枪伤人事件的发生了。这样看来,王家是完全彻底的违法,而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没有任何违法行为。是王家的违法行为,导致了他家一死多伤的严重后果,政府只能表示同情了!
    但是,如此的事实,还需要有关部门继续提供有关证据,特别是提供王树杰父亲和哥哥的证据,才能证实是真的!虽然按照王树杰妻子的最开始的说法,和本村人的说法,和政府的说法完全不一致。
    我们有继续要求该地政府继续告诉我们真相的权利!
    三、关于渤海派出所副所长张研先生开枪问题?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根据新京报提供的村民的证言,王家曾经在九月十九日为有关部门毁坏自己水稻田事情向渤海派出所报警,但是,该派出所没有出警。
    请张研先生回答,这个事情有没有?如果有,那么为什么不出警?如果没有,我们必须调查为什么王家要这样说,其目的是什么?这个问题很容易调查清楚,去打印一份通话记录就完了。
    但是这件事的重要意义不简单。如果当时渤海派出所没有出警,那就是意味着他们是在事实上包庇强征并毁坏私人财物一方!为什么他们要包庇这些人呢?我想,这绝对不是渤海派出所和张研先生的意思,那么是谁下的命令呢?
    其次、按照新京报提供的有关村民的证言,张研先生到事发现场的时候,死者还没有到。只有死者的父母和哥哥在现场。这一点,张研后来也用非常生动的语言向记者描述了后半段的内容,即使是在事情进入高潮了,这个时候,王树杰仍然没有出现,与张研先生进行撕扯的仍然是王的父母和哥哥。
    那么张研先生到了现场以后事态为什么突然激化了呢?
    按照当地村民的提供给新京报的证言,他是配枪而来,见到当地的有关领导主动握手寒暄,而将当事一方晾在一边。在与其谈话的时候,非常警惕地将手放在枪上,似乎他已经预判到在这个地方这个时候要出事了。
    张研先生在描述当时情况时亲口说:我当时并不清楚里边发生了什么情况,但我确定王家会点火,因为他们情绪非常激动,于是我和同事立刻朝稻田里跑,想去救人,还没靠近,我就看见稻田里的人群中蹿出了一团火。
    我们来分析一下他当时的情形,看看是否可以找到更多的真相,以便证明他的清白。
    既然不清楚里边发生了什么情况,为什么会确定王家会点火?
    情绪激动是点火的必要前提吗?
    立刻朝稻田里面跑,想去救谁?后来我们知道,那团水是王树杰自己把自己点着了。
    如果按照他的说法,他是去救王树杰了,而在这个时候,王树杰的母亲和父亲竟然来拦截他,不让他去救自己的儿子!这难道不是匪夷所思吗?一对七十岁竟然为多得一点钱,竟然要用自己三十六岁的儿子的命来换?我们不仅能无法理解,我们简直要感动于张研先生的无私的奉献精神了。不过,当时在场的村民向新京报爆料,那个时候王母一直高声叫喊王树杰去水沟里面将身上的火扑灭。同时在阻拦张研先生靠近自己的儿子!而王树杰也在向与张研反方向跑去。
    那么根据以上资料,当时张研先生至少和王家人在行动的指向上发生了严重的误会,至于这种误会是如何产生的,那只有当事人自己心里最明白。
    由此可见,张研先生的到来,并没有使矛盾平息,反而激化,是有前因的。而这时,我们突然发现,最先和张研先生对峙的王树龙,不见了。那么这个时候,他去什么地方了呢?也只有当事人才能告诉我们,但是,当事人张研先生并没有向记者说明。
    第三、开了几枪!按照张研先生的说法,他的弹夹里面有六发子弹。示警用了三发,走火一发,用来击毙王树杰一发。一共用了五发。关于这个问题,我相信有关部门会对他的说法进行调查,并且会非常容易地得出结论。
    目前据附近村民称,政府调查组在现场搜寻到4枚弹壳。那么另外一枚哪里去了?
    我们目前知道的是:王树杰是被一枪击毙的,他的父亲是被枪走火“误伤”的,他的母亲受的是什么伤?是枪伤,还是非枪伤?如果是枪伤,这又是一枪。如果不是枪伤,那么请告诉我们,王树杰母亲受的是什么伤?王树杰的哥哥王树龙也受了伤,请问他受的是什么伤?如果是枪伤的话,那么这已经是第四枪,加上张研先生所说的示警的三枪,一共应该开了七枪!只有我们排除了王母和王兄不是受的枪伤,才能符合张研自称的开五枪的数目。
    即便如他所说的开了五枪吧,我们还要问问,作为一名经验的警察,不,就是作为普通的人而言,所谓明抢示警,射出的方向应该是哪里?是地上?是人群?还是天上呢?
    张研先生在讲述与王父争执过程的时候如是说:这时,另外一个拿着镰刀的男子也跑过来拽我,不让我进去。我第一个想法是后退,又鸣了一枪。但拿刀的老爷子开始拽我的左手,镰刀也勾着了我,砍伤 了我的左手,有好几处伤口。
    在这里,我们发现,王树杰的父亲和张研先生争抢的竟然是他的左手,而不是他右手的手枪,而在这个时候,张研先生的手枪因为撕扯而走火了,他竟然不知道王树杰的父亲受伤没有!奇妙的事情,我们实在不理解,王树杰父亲难道真的年老眼花了,他竟然用右手夺取的是张研先生左手的枪,而张研先生的右手的枪竟然就在左手与之撕扯的时候很恰到好处地走火了!
    这个时候,张研先生向新京报记者描述的一幕发生了。请记住,这一幕是在王树杰的父亲受伤以后发生的。当时王树杰身上着火,手里拿着镰刀,向张研扑来,张研在与之距离一米左右(也就是面对面)下意识地举枪射击,将其击毙。
    在这里,我们必须指出,当时的情况确实是非常危急的。出于自保的本能,张研开枪,我们不是不能理解。但是,既然,他做为一名有经验的警察,既然能在王家没有点火之前都能冷静地判断出他们必然要点火,而且要做事先的保护他人人身安全的准备,那么,他怎么能不准确地判断出如何将王树杰击伤而不是击毙,以便保护自己呢?如果他当时没有带枪,那么他将如何办呢?估计无非是两种可能,要么是躲开,要么是将之击倒(作为警察这应该是基本素质吧)。
    我们不能要求张研先生,在这样的情况下,放弃自保,与“暴徒”同归于尽。但是,他完全有能力也有经验也有时间也有体力(看照片张先生是典型的东北大汉)也有帮手(不仅有警察,也有兴隆农场的领导和职工)避免伤害自己,伤害对方。但是,张研先生还是选择了开枪。这确实是下意识的行为!只是,这种下意识的行为,是在他持枪并已经打开保险的情况下产生的!
    由此,张研先生是否负责任,是否有过错,自有公论,自有法律的判断。但是,当一个活生生的人,在一米远的地方,那么容易地被自己夺取生命,无论如何,我们的良心不会平静,更何况他不是什么十恶不赦之徒,只是为保卫自己的一点权益,就死在你的而不是别人的枪口下,你不觉这至少是一件遗憾的事情吗?
    四、为什么要补偿“暴徒”400万元?
      本文其实最终目的是要询问有关部门,为什么要补偿王树杰一家400万元?新京报的记者在询问是否有此的说法的时候,王树杰的妻子不愿意正面回答,有关部门不肯明确说明,按照王家亲属的说法,确实是补偿了王树杰一家400万。而有关部门的说法是:为了维护稳定大局,兴隆农场考虑到他家庭的困难,上有年迈的双亲,下有未成年的子女,给予的人道主义救助。
    所有人,在故事结尾的时候,最无法理解的就是,既然有关部门已经认定王树杰是暴力抗法,被我们的人民警察果断击毙。那么为什么要给王家如此巨额补偿呢?补偿的是什么?
    我们即便是相信了所有官方的说法,即便是相信了所有警察的说法,那么这样的事情,我们无法解释
    第一、事发之后,大量强力部门对村子进行了封锁,死者的妻子被监控。
    第二、死者被有关部门以东北风俗为借口三天内火化
    第三、当所谓的四百万的补偿消息传出以后,死者的妻子的述说发生了180度的改变。
    第四、400万是张妍的,还是我们纳税人的?为何将纳税人的钱补偿给“暴徒”?
    按照盘锦模式,以后,只要警察击毙暴徒,就要给予巨额补偿,以显示人道主义的伟大精神!
    那么这样的做法是不是在纵容我们的人民都去做暴徒呢?

    死者长已矣,生者且偷生。我们不应该去责备什么人,甚至包括击毙王树杰的警察张研先生,他也不过是奉命行事而已。
    但是,在这件事当中,我们有太多的疑问需要解开,有太多的教训需要汲取。匆匆地隐瞒与掩盖,只会更快地失去公信力,只会更快地让社会变得不稳定。今天的强势,明天就有可能是弱势。
    天道好还,报应不爽。不论是活着的,还是死掉的,都各自珍重吧!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招聘信息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热点资讯网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编辑QQ:2424125586 投稿邮箱:zgrdnews@163.com
    Copyright ? 2010 www.armintza.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热点资讯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 互联网服务中心 京ICP备19006392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