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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台山管理局公然蔑视诚信和法律何颜面佛?

  • 时间:2012-10-04 新闻来源: 中国焦点新闻网
  • 佛教圣地上演忘恩负义丑剧!

    “救场”公司被坑竟无处伸冤!

    五台山管理局公然蔑视诚信和法律何颜面佛?

    当初的合作协议

    核心提示:五台山是世界闻名的佛教圣地。然而,就在这个佛教圣地,却上演了当代“农夫和蛇”的悲剧!所不同的是,这个“农夫”是一个为了家乡申遗做出巨大贡献的房地产公司,而这个“蛇”竟然是代表五台山形象的五台山管理局!在急需救场的时候,政府求爷爷告奶奶的找人家帮忙,救场一结束,政府立刻就忘恩负义的咬死了救场的“农夫”!人们不禁要问:政府天天教育人们要讲诚信,中央也天天喊着建设社会诚信体系,那么对于不讲诚信的政府,由谁来制裁?!长此以往,我们的社会将走向何方?!

    2006年春天,为推动五台山“申遗”,忻州市决定举办第三届五台山佛教文化节,敲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并且当地政府和(香港)大中华集团达成招商引资协议,解决搞活动所缺的资金,大中华集团则得到五台山旅游开发基地投资主体资格,并在土地、税收等方面享受诸多优惠政策。然而,开幕时间一天天临近,港商突然变卦不干了,致使引资搁浅,令市政府和五台山主办方措手不及,故四处寻找投资者为五台山“救场”。

    阎文昆,忻州人,看到家乡五台山“申遗”路途中遇到困难,乡土情结唤起了他强烈的“救场”欲望。2006年4月22日,忻州市委、市政府召集相关部门,与阎文昆所在的山西紫利仑房地产公司召开紧急会议,解决大中华集团放弃合作的善后处理工作,并责成五台山管理局与山西紫利仑房地产公司重新签定相关合同和书面协议,原定合同和协议及活动时间不变,尽快在台怀镇万人广场开工建设五台山佛教文化交流中心,筹建歌舞团和文化节开幕式及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会。

    2006年7月1日,紫利仑房地产公司和五台山管理局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此时,距活动倒计时仅一月的时间,规划投资项目豪华别墅酒店、五星级酒店、演艺中心项目,在大甘河村至海会庵处总占地约500亩,民俗风情街规划在服务区的商业街,占地约300到400亩,联络售票点规划在南线收费站外,占地约30亩。农田耕地以最优惠价出让,仅收农民耕地补偿费,其他费用全部免收。河滩地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收取出让费。当日,双方签约投资建设五台山佛教文化交流中心项目及歌舞史诗《五台山》演出项目,紫利仑房地产公司成立妙音艺术传播有限公司,年付给五台山管理局10万元广场占地补偿费。2006年8月3日,紫利仑房地产公司出资28.7万元与五台山管理局和忻州市委、市政府领导,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又投资300万承办了五台山佛教文化节与国际旅游月10万人大会。为了保证演出质量,公司还特意邀请来了13位国家级著名艺术家参加演出,并支付了共计120多万的劳务费。为了进一步发展旅游事业,将今后每年的五台山佛教文化节及国际旅游节办的更好,紫利仑公司又投资120多万定制了100尊纯钢贴金窑神像和1332尊合金鎏金佛像,使第三届五台山文化节,新闻发布会如期举行。上述几项让紫利仑房地产公司已经投入资金500多万。

    当举办五台山佛教文化节和申遗圆满成功一个月后,紫利仑公司和五台山风景区政府签订了建设五台山佛教演艺中心投资协议书,总资8000万元建设周期为两年,景区政府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提供最优惠政策,谁投资谁受益。然而,由于五台山管理局单方变卦,旅游服务基地涉及的酒店、别墅,民俗风情街等项目至今搁浅未能启动,当时几方在扯了4年后由“救场”转为对簿公堂,打起了官司。

    忻州市政府的会议纪要1

    忻州市政府的会议纪要2

    2009年6月4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太原市中级法院于2009年11月20日公开审理此案,原告紫利仑房地产公司委托代理人王雷、张巧英,被告五台山管理局委托代理人史利岗、张婷到庭参加诉讼。2010年3月25日太原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最终判决如下:

    一、被告五台山管理局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山西紫利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费用232.74万元,同时原告山西紫利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现有工程及场地交给被告五台山管理局。

    二、原告山西紫利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五台山管理局于2006年7月1日签订的《合作协议》继续履行。

    双方均未提出上诉,法院判决生效后紫利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五台山管理局本应继续履行《合作协议》,按照当初的《合作协议》,紫利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初步认定为投资项目主体,但在法院向双方下达判决书继续履行合同协议的10多天后,一个度假豪华酒店项目的土地却转给另一家单位通过招拍挂圈地并奠基。

    这让陷入其中不能自拔的阎文昆很郁闷,想想自己当年的紫利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了佛教文化投巨资帮五台山“救场”,为的就是合同协议所承诺的投资项目主体,然而五台山管理局却无视法律的尊严,竟将原属紫利仑房的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开发土地转让给东辉集团并从中谋取暴利,此事曾被太原3台《百姓说法》予以曝光(http://v.youku.com/v_show/id_XNDU2MTgyODc2.html),但至今却无人出面协调。让阎文昆困惑的是,相关部门应该熟悉政策法律法规,既然合同协议有效,就应该继续履行,连政府说的话都不算数了,那么,社会诚信将如何建立?

    关于五台山管理局不履行协议的情况反映2

    2010年11月8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曾就此事发函至五台山管理局及忻州市政府相关单位,其主要内容:“望接到函后,高度重视,加大执行力度,尽快协调忻州政府及五台山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妥善执结此案,并将执行情况报告高院”(见《(2010)晋执监字第3号》)。然而五台山管理局并没有执行高院的执行令,视上级的判决为一纸空文,这不仅有损于国家法律的尊严,也给政府的形象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阎文昆认为:五台山管理局的行为是极其恶劣的,有这样的政府,今后还有谁敢来五台山投资呢?他希望能引起上级纪检、司法部门的重视,希望上级能够严查此事,希望望媒体高度关注,通过呼吁,引起全社会对诚信建设的重视,保障公司企业合法权益。

    中国焦点新闻网特约记者成杰文发自山西

    相关视频:http://v.youku.com/v_show/id_XNDU2MTgyODc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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