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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巩义:卷烟被强制“捆绑搭售” 商户暗自叫苦

  • 时间:2012-11-10 新闻来源: 新农村商报
  • 烟是一种特殊商品,由烟草专卖局来管理和调控,近年来烟草产品的种类也逐渐丰富,国家烟草专卖总局(烟草公司)曾出台措施,要求各单位严禁捆绑或变相捆绑销售,坚决杜绝违反规范卷烟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然而,巩义市烟草专卖局在给卷烟零售商户配货时却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的行为。

    近日,河南省巩义市数名烟草零售商户向本报投诉,称烟草局规定若要购进畅销烟必须要搭配进一些滞销烟,高档烟也必须要搭配着中低档烟才能给你货,五元每盒的红旗渠烟若不多加钱更是难进到货。

    接到反映后,记者于2012年11月5日来到巩义市进行了走访。其中位于桐本南路上的一家烟草销售店老板告诉记者,他们每周都要进很多的烟,烟草局的人员说,选的烟必须和指定的烟搭配一起才能进货,不能单独进高档或好卖的烟;比如进一条中华就要配10元每盒的红旗渠,要想进畅销烟就会给你配些真龙烟和黄果树烟等。

    同时记者也了解到,若要进5元红旗渠烟,烟草局会说没货,而过来送货的工作人员会提示你到“某个地方”能拿到,每条加2元钱就能拿到货。当地一名烟酒专卖店的店主告诉记者:“像这样加钱能拿到的烟都是内部员工或亲属倒出来的,否则普通人根本拿不到货,烟草局这样来捆绑销售,造成畅销的烟经常断货,而搭配的烟却囤了一大堆,已经影响到商店的正常经营。”

    记者又在巩义市郊区和北山口镇的多个商铺了解,烟草零售商户普遍反映,每次从烟草局进货,烟草局都要搭配一些卖不动的烟,店里积压了大量的“搭配烟”,销售十分困难,也占用了很多用来进货的流动资金。

    随后,记者来到巩义市烟草专卖局。对于记者反映的问题,办公室焦主任告诉记者:“那些低档烟不销售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因为低档烟所含的焦油量太高。”另一名窦姓巡视员则告诉记者:“烟是按计划生产的,根据季节进行调节,有些烟进不到货可能是没烟了;巩义市城区现在已经不卖低档烟了,最低档次是七元一盒的,那些五元的烟已经放到乡下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烟草卷烟货源公开投放实施办法》第4条第6款规定:禁止向零售客户强制或搭售卷烟。

    显然,巩义市这种强制捆绑搭售卷烟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烟草卷烟货源公开投放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巩义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上级烟草管理单位应根据规定对其进行查处。针对此事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新农村商报记者 吕炎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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