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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邱县交通部门如此执法为哪般?

  • 时间:2012-12-08 新闻来源: 中国商报
  • 2万元是河北邯郸市邱县交通局综合执法大队为一辆空载的外地客车开出的最初罚款,经附近饭店老板撮合最后“成交价”为4000元;河南新乡两辆货车车厢顶部保护篷布的小档板丢了,该执法大队开价5000元,又经饭店老板撮合2500元成交;北京一辆超载货车途经此地被开价5000元,最后1500元了事,也没卸载。几起违章全是先罚款后走执法流程。记者发现当地超限车辆路途此处却很“安全”,执法单位门口“黑出租”明目张胆地揽客。该执法大队领导称处罚当地车影响和谐,有些车辆县里有文件不让处罚。

      “我觉得自己就像猎物一样。”河南商丘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王先生一想起被河北邱县交通部门罚款的经历心里就极不舒服,他回忆道:“上车检查的执法人员竟兴奋地大喊了一声‘逮了一大的’!”


    “收费站”改成“治超站”

      10月17日,20多名农民工包了王先生的“豫NA6688”依维柯客车前去河北衡水。将农民工送到目的地后他驾驶空车沿着106国道往回返,途经河北邯郸市邱县一座废弃的收费站——“河北省邱县交通局香城固收费站”时,王先生发现有几十辆机动车在排队,这一度让他们误以为是车辆排队交过路费,在被执法人员拦下后,他们才发现是当地交通部门正在执法。
      因为是空车,最初王先生没有太在意。执法人员上车后先是询问王先生大灯在什么地方,然后开始清点座位,不久一名执法人员突然兴奋地喊了一声“逮了一大的”。王先生说,这一嗓子顿时让他冷汗直冒,他隐约觉得事情不妙。果然,执法人员以“私自改装”为由查扣了车辆,原因是王先生车辆行驶本登记核载26人,实际座位却只有22个。对此王先生解释,“这款车的座位本身设计就不太合理,通道内的座位打开后,整个通道将被堵死,一旦发生意外很难疏散旅客。”为了保证乘客安全起见,他去除了通道内的4个座位,他认为这是一种“人性化服务”——而这恰恰被认定为“私自改装”。“为了安全减掉过道上的4个座位本来就是牺牲我自己的经济利益,没想到还被重罚,”王先生说,他觉得有点冤,而且他们平时在河南商丘跑专线,当地交通执法部门从未因此进行处罚。
      不过王先生的解释并没有改变被处罚的结果。而执法人员提出的罚款数额更是让他吓了一跳,“罚款20000元。”
      10月18日,接到投诉后记者当即赶赴邱县进行采访调查。
      在事发地原河北邱县交通局香城固收费站,记者现场看到,这是已被弃用的收费站,原有的收费岗亭已拆除,替代这些岗亭的是几辆执法车。这些执法车横着停放在106国道的中央,有的车身标有“公安”字样,有的标有“中国公路”字样,有的标有“中国路政”字样,属于交通局的执法车辆后窗还贴有一行小字“综合执法”。在原来收费站办公的地方,门口“收费站”的牌子已改成了“河北省邱县交通局超限超载治理站”。


    不知谁查扣了王先生的车

      王先生说,由于查扣车辆时执法人员并没有出示执法证,他的车辆在当地被扣了两天,他也没弄明白是被交通系统哪个部门查扣的,他只看到车身分别印有“中国公路”和“中国路政”。
      王先生的车辆被查扣后停放在治超站附近的一家饭店的停车场内。在停车场门口记者发现一处公示牌,上面虽然没有公布执法人员姓名,但是却贴有执法人员照片,王先生对照片进行辨认后认出了查扣其车辆的是治超站二中队一位队长。
      记者了解到,车辆“私自改装”归运管处负责。那么治超站和运管处有着什么样的关系?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我们是综合执法。”


    罚多少钱“饭店老板说了算”

      接下来的发展颇有戏剧性。“他们最初要罚款20000元,后来降到了15000元,再后来10000元,刚才饭店老板说出4000元就可以把车放了。”万万没想到最终罚多少钱饭店老板说了算。
      在经常帮助车主们“说情”的那家饭店,记者遇到几位

    河南新乡市的司机,一位车主手里攥着一沓人民币,那是他们准备交纳的罚金。
      车主刘明(化名)告诉记者,他们从天津配货回河南新乡,为了节省几百元的过路费没有走高速,因为车辆手续齐全,而且不存在超载,他们也自认为路上不会有“麻烦”。但事与愿违,在邱县被查扣。刘明带记者查看了其“违法”车辆——那是两辆仓栅半挂车,挂车后挡板的顶部有一块“小挡板”,因为没有大用途,车主和司机谁也没有留意到“小玩意”丢了。
      “执法部门要罚款5000元,饭店老板让出2500元,他帮忙说情。”刘明摇头苦笑。随后一个小插曲是,记者和这些车主的谈话引起了一男子的注意,事后知道此人就是饭店老板。饭后车主们带着记者再次找到饭店老板时他连声说办不了,记者只得先离开。后来刘明电话告诉记者,经过这家饭店老板撮合最终罚款“成交”价格2500元。
      记者看到,治超站附近有一排饭店,每家饭店的门口都挂有一块“代交罚款”的广告牌。“但凡有车辆被查扣就会主动有人上前搭讪,承诺可以帮忙说情,而且不收取费用,不过一旦和执法人员谈好价格,他们会提出开车带车主去县城交罚款,约10公里路程支付200元油钱。”王先生质疑道,“且不说这种说情是否合法,这些私家车都没有营运证,10公里收200元,典型的非法营运,按照法律条款处罚金额都在万元以上。”“罚款有弹性没人性。”王先生如此评价邱县这家治超站的执法。
      无独有偶,北京车主吕先生也有类似的遭遇。9月7日,吕先生驾驶京AL6070仓栅半挂车在此路段经过,车辆超出核载2吨,当时邱县交通部门没有要求卸载只罚款,最初“叫价”5000元,经过两天的交涉最终交纳了1500元罚款。


    车主“被自愿”交纳罚款

      10月19日一大早,在当地已耗了两天的王先生同意交纳4000元罚款了事。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在接受处罚前执法人员竟让他写了一份证明,大意是王先生没有通过中间人说情,4000元罚款是主动交纳的。因为“生意耽误不起”,王先生还是无奈地在邮政储蓄银行邱县支行交纳了罚款。票据显示的收款人是邱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这意味着此罚款是治超站的创收手段。
      交完罚款后,记者陪同王先生来到违章处理窗口。工作人员接过银行盖章的单据后,从窗口递出一摞纸让当事人签字,让王先生在上面分别签“属实”、“姓名”和“日期”,奇怪的是,工作人员还要求将日期签为10月17日——心存不满的王先生故意将日期写成了10月18日;而询问笔录的第二页竟然是白纸,工作人员要求王先生在白纸上签字,记者拿起笔将白纸给画了——工作人员对此十分不满,大声责问记者,直到记者反问工作人员是否会用这张白纸写欠条时,这名工作人员才不和记者纠缠。
      令人费解的是,王先生签字时,工作人员死死攥着那摞纸张的上部,只让签字不让看具体内容。“我签不属实你们能让我走吗?”王先生一边签着“属实”,一边发牢骚,但工作人员面无表情,丝毫不为所动。记者突然伸手掀开了待签的这些纸张,刚开始工作人员未反应过来,几秒后才匆匆将那摞没有签完字的纸收回窗内。尽管翻阅得十分匆忙,记者还是发现,这些纸张里除了询问笔录、扣押物品证明、处罚通知书、处罚决定书等文书外,还有一份文书涉及“放弃行政复议、自愿交纳4000元罚款”等内容。整个办案流程“一站式”服务,当事人交完钱只需要签字,甚至连询问笔录都可以被“代答”。
      王先生的询问笔录由于日期不对,而且第二页的白纸被记者画掉了,一名执法人员重新取了份询问笔录进行填写。这次的笔录明显比第一次正规,虽然没有询问当事人,但是这位执法人员在询问笔录上自己一问一答,原本应该当事人说的话全让这位执法人员代替回答了,而且询问笔录的第二页这次也写满了文字,执法人员在室内闭门造车造出了一份“询问笔录”,要求当事人签字。
      “早一天放行就可以早一天挣钱,我们和这些人耗不起。”王先生为了能早一天“捞出”自己的营运车辆,最后只得违心地在一摞文书上签字。事实上,王先生的遭遇基本上是“被自愿”交纳罚款的固定格式——先罚款后走执法流程。北京车主吕先生告诉记者,罚款交完后,执法人员也让他在一摞纸上签字,他清楚记得也是“被自愿”交纳罚款。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由于有综合执法大队和治超站两块“招牌”,“违法”车辆在此路段被查扣的几率特别高。记者当天早晨陪同河南车主王先生前往银行交纳罚款时,停车场内车辆已所剩无几,但就在王先生交罚款的几十分钟内,停车场院内又停了多辆营运车辆。据了解,在夜间治超站都是现场收现金,只有到了白天车主们才会将罚款交到银行。北京的吕先生甚至告诉记者,他在交纳1500元的罚款时,执法人员说银行下班了,要求他交纳现金,而且还被要求签了一份委托缴款协议。
      “先罚款后走执法流程,这属于程序违法。” 北京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启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执法部门应先收集证据,通过证据进行处罚认定,之后才能罚款。”
      很多被罚车主认为,邱县交通部门执法已经“变味儿”,正沦为敛财的工具,这与构建和谐社会格格不入。而车主们的这种不满也通过一种极端的方式开始宣泄,在治超站的违章处理窗口,记者看到,墙上密密麻麻写着许多谩骂邱县交通部门的文字,有些词汇甚至不堪入目。当记者拿出手机进行拍摄时,治超站站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韩刘俊对记者呵斥,“拍什么呢?”


    “内外有别”的选择性执法

      在采访调查中记者了解到,违法被处罚的车辆几乎全是外地车,鲜有邱县本地车。外地违法车辆只要有点“小毛病”,少则罚款上千多则数千,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对本地车辆的违法现象当地交通执法部门却不闻不问。
      在这家运输超限超载治理站门口,各种营运车辆络绎不绝,有些悬挂“冀D”号牌的车辆装载的货物高出栏板许多,治超站下面多名执法人员正在执法,但是没有一人前去制止这种违法行为。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同样是在这家治超站门口,记者看到有一辆“黑出租”——银色的捷达车挡风玻璃前放着一块广告牌,上面写着“出租”,并写有一串手机号码——虽然执法人员在门口进进出出,但所有执法人员对这辆黑出租都视而不见。邱县交通局治超站站长、邱县交通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韩刘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黑出租是附近的村民,对他们处罚影响和谐,而本地的有些超限车辆县里有文件不让处理。当记者请其出示文件时,他有点恼羞成怒:“我就不提供,你能怎么着?”
      邱县纪委纠风室接到记者反映后十分重视,及时向纪委书记进行了汇报,并表示会做出严肃处理。而这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也经常接到车主们的投诉。随后,纪委的工作人员将邱县治超站的一位领导召集到纠风室,这位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执法是“严格按照政策办理”。不过对于记者反映的“被自愿交纳罚款”、执法过程存在“躲猫猫”、程序违法等情况,这位领导没有给出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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