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4届4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市将在2015年之前淘汰2005年注册营运的4.7万辆黄标车。
广州市环保局党委副书记戴剑锋指出,《方案》的最大亮点是,在“十一五”原有的工业源、生活源的基础上,首次将污染源普查口径中的农业源、机动车纳入到总量控制范围;同时,在“十一五”原有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项污染物控制指标的基础上,新增加氨氮、氮氧化物两项指标,对上述四项主要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
据介绍,1辆黄标车的排放量相当于8到10辆小轿车,为了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广州市将在2015年前全部淘汰2005年注册营运的4.7万辆黄标车,并开展33个项目进行总量控制综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