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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汛镇政府非法征地建小产权房

  • 时间:2012-12-22 新闻来源: 感动中国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盐城市滨海县五汛商贸城是否有合法批复手续?

    近日接到群众反映:称五汛镇镇长违法卖地,商贸城占地几百亩,建设工作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着,施工现场没有任何审批规划公示。商贸城是五汛镇政府打着招商引资名义建设的,实际上就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建筑,但占用这么多土地根本不能获得国家审批,所以五汛镇政府就给该违法建筑穿上了美丽的嫁衣“农民康居示范区”。

    据了解,五汛镇土地肥沃,气候湿润,农业区域特色明显,素有“滨海小江南”美称。这里物产丰富,“苏”牌有机大米、“五汛”牌茨菰、“美人红”牌荷藕、畅销海内外。勤劳淳朴的五汛人面向市场,大力调整经济结构,已初步形成商品粮生产基地、特水养殖基地、特经种植基地、花卉生产基地、有机大米生产基地、生猪饲养基地等各具规模和特色的基地。

    但是,我们实在不能理解。五汛镇人民政府在获得了诸多殊荣完成华丽转身之后,为什么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叫嚣国家政策法规!强征土地开发明令禁止建设的小产权房?

    为此,记者多次与滨海县政府联系。滨海县政府办、县委办对此高度重视。责成五汛镇政府提供土地规划审批手续,但是截至发稿前,该镇政府均以开会、公务繁忙为由拒绝提供“农民康居示范区”的合法批复手续。

    据记者从国家相关部门了解,任何项目开工都要经发改委立项,在获得了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等部门的正式批复手续后,才能开工建设。

    据群众反映:“五汛镇政府打着“建设新农村、发展新农村”的幌子,在辖区内大搞招商引资企业及小产权房建设,仅是当地政府默许的情况下建设,没有任何部门审批。根本办不到土地证及房产证等手续!像我们五汛镇商贸城这么大面积的开发项目老板后台一定很硬,没有五汛镇政府主要领导的默许谁能操作这么大的项目?”

    当地一位群众笑言道:“我们组的土地未经村民同意就被政府强制征来高价转卖给开发商开发小产权房。村民不同意,政府就从社会上雇佣黑社会人员来殴打不卖地的村民!正是由于五汛镇政府暴力征地官商勾结才导致开发商明目仗胆违法用地。这叫‘官商结合、各有所得 ’。”

    多名群众纷纷向记者表示,也曾多次向省、市相关部门反映过这个问题,但是始终没有任何部门干预开发商的建设。截止目前,该项目仍在开发建设中。群众反映没有任何结果,不了了之!

    经过走访,我们发现现场情况与群众反映基本一致。而早在多年以前,国家就明确要求查处违法用地。小产权房建设早已叫停,而在五汛镇,这一要求事实上已经成了一纸空文。难道群众所描述的某些领导权高盖法,以权谋私的行为确实存在?如果是真的,其结果必将是和自己开的一个天大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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