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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母婴保健基本实现有法可依

  • 时间:2011-10-25 新闻来源: 法制网
  • 法制网北京9月21日讯 记者胡建辉 卫生部今天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关于妇幼卫生工作的年度报告----《中国妇幼卫生事业发展报告(2011)》。报告显示,我国母婴保健服务在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和技术规范等各个环节,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

    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司长秦怀金介绍说,中国现有8.6亿妇女儿童,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妇女儿童群体。多年来,中国政府以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为目标,坚持以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为核心,逐步完善妇幼卫生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妇女儿童健康突出问题,持续提高妇幼卫生服务质量,努力促进公平性和可及性,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首先是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孕产妇死亡率和儿童死亡率持续显著降低,妇女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2009年的75.2岁。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结果显示,不论城乡、性别,2005年中国儿童的身高、体重比1995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增长幅度大于1985至1995年,城乡儿童生长差异正在逐渐缩小;监测的九个城市(哈尔滨、北京、西安、上海、南京、武汉、广州、福州、昆明)儿童体格发育水平已达到发达国家同龄儿童水平。

    其次是妇幼卫生法律法规逐步完善。1994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以《宪法》为依据,是保护妇女儿童健康的基本法,与《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共同为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提供了法律保障。国务院先后制定实施了1995-2000年和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最近刚刚发布了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把妇女和儿童健康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优先发展的领域之一。卫生部先后制定了婚前、孕前、孕产期和新生儿期保健等一系列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使母婴保健服务在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和技术规范等各个环节,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

    再就是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妇幼保健机构3025个,妇产医院398个、儿童医院7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3万个,乡镇卫生院3.8万个,村卫生室64.8万个;妇幼保健机构工作人员24.5万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均有专兼职妇幼保健工作人员。中国先后建立了妇幼卫生年报信息系统、妇幼卫生监测信息系统和妇幼保健机构监测信息系统,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妇幼卫生信息网络,为各级政府制定卫生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与此同时,妇女儿童重大健康问题逐步得以解决,妇幼卫生服务不断加强,妇幼卫生国际合作与交流广泛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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