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潜山县人民法院院长胡胜春
安徽省潜山县人民法院像一匹不用扬鞭的骏马。近年来,该院广大干警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凝聚力不断增强,一次性充实调整40多人到基层一线工作,拖拉疲沓的现象没有了,廉政风气成了每个干警的自觉行为。机关学习尉然成风,科技强院、文化兴院成了全体干警的努力方向。近日,中共中央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同志对该院2012年的工作进行了充分地肯定。那么,该院在具体工作中是如何做的呢?
三项突破重实效
一是两基两庭建设大突破。上级法院对县级法院和基层法庭建设十分重视,由于资金筹措困难,这项工作被空喊了多年,2007年,胡胜春院长上任后遇到的第一个难题就是法院法庭的基础建设,当时四个法庭就有三个法庭建设不规范,开庭设在办公室,各方面都不配套,县法院机关办公功能不齐全。后经多方努力得到县政府、省市法院的支持,2011年12000平方米现代化的法院大楼拔地而起,8000多平米用于审判法庭,3000多平米用于机关办公,300多平米用于干警体能训练,300多平米用于干警生活,审判区、办公区、生活区、信访接待区独立存在,干警说,在这样标准舒适的环境中工作感到无比欣慰。
二是诉讼立案及案件审结率、执行率大突破。2007年以前,每年仅有千余件诉讼案件,在分析原因之后,全院主抓公正与效率,案件质量大幅度提升。2012年共受理案件3700多起,结案率达到95%,执行率达到97%,其中70%以上案件全部执行到位,法官们虽然累点,但从老百姓眼里看到了对法院信任的目光。
三是人民陪审员和人大、政协监督审判的案件大突破。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观摩、监督案件审判,已不是昔日的做做样子、过过场。2012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案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监督的案件达到983件,占总案件的71.13%,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都显著提高。
四个创新转作风
一是制度创新。几年来潜山县法院制订和完善了59项制度,并将其汇编成册,除在各干警电脑中储存外,人手一册,在每周学习日时,列入学习内容,有针对性的重温相关制度。由于这套制度是建立在干警思想基础上的,所以干警乐于接受并忠实执行。胡胜春院长介绍说,干警把这套制度当成了一份合同,每个人都在自觉地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所以这套制度始终保持着活力。
二是立案方式、审判方法创新。几年来,潜山县法院根据城乡区域及诉讼人员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在不影响法定程序的前提下,摸索出一套新的立案方式和审判办法。在立案方面:确立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思想,推出“预约立案”“巡回立案”“邮递立案”等全方位立案绿色通道。在审判方面:全面强化审判管理。从08年开始,他们就在全市率先开展庭审评查和法律文书评查活动。除成立领导小组外,还专门成立独立的审判办公室,实行审判工作网络管理,对全院案件审判情况一季度通报一次。为取得优良的审判效果,还专门设立案件审理观摩庭,以相互学习规范庭审。为探索民商事审判工作新思路,该院独创了“1313”民事审判模式。这项模式的推出,解决了合议庭诸多有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判决和合议庭功能的发挥等问题。在民商事纠纷案件的审理中,坚持以调解为主的策略,因为成功调解一起案件,就等于执行终结一起案件。在2012年281起民商事纠纷案件中,成功调解结案的就达185起,大大提高了案件审理效率和当事人的满意度。
三是档案管理创新。档案管理是各级司法机关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近几年经过潜山县法院的努力,用“麻袋装档案”的状况已成历史,600多平米的档案室,以特级新标准在全市第一家通过省级验收。
四是机关管理创新。在机关管理工作中,潜山县法院推出一套平面管理和立体管理相结合的新办法,实行一卡通、智能化“善管”“严查”“重考核”的新措施。由于管理方法的改变,使干警自尊心提高,自信心增强,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
勤奋与收获
近几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等5位院长及省高院领导多次到潜山县法院视察调研,对该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全国法院系统争先创优活动,在队伍建设方面,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以及审判管理工作的做法、经验和成效都在人民法院报作了整版报道。
该院执行局局长汪守源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执行工作先进个人,被安徽省高院评为优秀法官并记二等功。
该院政治部王主任说:“潜山县法院之所以能在这几年取得显著的成效,院长胡胜春功不可没。他思路清晰,思维敏锐,办法新颖令人折服。他低调的为人,高品质的人格魅力,善、严兼备的管理方式和表率作风,在全院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他在给我们传递的是一种境界和精神。”(本网记者: 何 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