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记者从辽宁省教育厅获悉,今年辽宁计划城乡新建改扩建2217所幼儿园(含在农村偏远地区新建一批小规模幼儿园),新增有质量的学位32.7万个;力争标准化幼儿园占比达到35%,到2015年达到50%左右。至此,在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期间张振忠等114名省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辽宁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对《关于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高度重视、认真采纳,并就促进学前教育发展问题多次征求张振忠等委员和省政协的意见。决定今年启动4个工程和1个试点项目,提供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辽宁省还将逐步落实幼儿教师编制和待遇,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核定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逐步配齐配足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保障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将幼儿教师纳入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范围,建立与中小学统一的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推进以及各级财政对学前教育投入的增加,按事业单位管理的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将逐步实施绩效工资。
据悉,在配套建设方面,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此外,该省还正在研究对民办园及自收自支的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政府补贴办法,探索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