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闫永喜,是河南省通许县朱砂镇闫寨村的农民,被开封市检察院监所处和开封市看守所逼得无路可走,今天在这里请大家给评一下,开封市看守所内打伤在押人员造成轻伤;到底谁是责任单位。我儿闫威威,于2012年6月在开封市河南大学附近一理发店学习技术。期间,因年幼无知犯了错误,于1012年7月18日被关押在开封市看守所,现在新乡监狱服刑(判刑两年)。我们夫妻二人收到新乡监狱的探望通知后,前往新乡看望我儿。会见期间,看见我儿闫威威左胳膊受伤骨折。经过我们连续追问,才知道是在开封市看守所被同监室的嫌疑人殴打致伤。令人气愤的是,闫威威在开封市看守所被他打伤后,开封市看守所管教李结实“以不让休息,收拾你等”逼迫恐吓我儿闫威威接受凶手赔偿600元结案。残忍的是闫威威被打伤后,管教李结实从不给闫威威正骨治疗,在看守所监室内苦苦折磨数日,闫威威多次被打并带着伤情转入新乡市监狱服刑。我们从新乡监狱返回后,立即向案发地开封市检察院监所处反映情况,检察院法医和开封公安局法医前去新乡市监狱对受害人闫威威进行不公开的司法鉴定,鉴定闫威威受伤程度属轻伤。【我们多次向监管所要闫威威的司法鉴定结果,可他们以种种理由拒绝我们。】在此期间我们每次向开封市检察院要求追究凶手刑事责任及看守所监管责任,并同时给我儿闫威威正骨治疗。得到开封市检察院监所处的答复是:“你们家属没有摆正闫威威的身份,闫威威是在押犯人,别说是轻伤,就是重伤、癌症也不能住院治疗。你们的请求无效。”最后开封市检察院给出的答复是让我们和开封市看守所进行调解,说闫威威的伤情够不上刑事案件,就是一个民事案件,况且打人的凶手已释放俺又不知道凶手是哪里人,犯的是啥罪。如不同意调解,俺就不管了,你们去开封市监管支队处理。而后我们去开封市监管支队,有个叫程乐天和一姓张的队长给我们的的答复是:虽然闫威威是在看守所被他人打成轻伤,现在凶手已释放,俺监管支队无权抓人,你们去地方派出所报案进行处理。结果开封市监管支队把闫威威被打致伤一案推到了开封市金耀派出所。开封市金耀派出所粥所长说:你儿子被打伤属无意造成,别说是轻伤,就是重伤也够不上刑事案件,属一般民事责任,够不上抓人归案。2013年五月九号下午,我们又去检察院监所处要孩子的鉴定结果,一个姓郭的处长说;你们别说去省里,想去哪去哪,鉴定书是不会给你的。监所处的张喜萍说;材料是俺弄来的,这不是一般的民事案,属于行政案件,啥材料是不会给你的。时至今日,我儿被打致伤的凶手仍然逍遥法外,试问,一个看守所在押的嫌疑人,在押期间殴打他人是如何被判缓释放的?开封市看守所为什么不把其在押期间又犯新罪进行反映、汇报?我儿的合法权益如何才能得到保护?反映人:闫永喜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