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酒令”的实施本着理性、人性的原则,努力做到制度化,具体说,禁酒的对象只是公务人员,禁止的时间是工作日中午。随之而来,全国很多职能部门,为改进工作作风,约束干部员工的办事效率,各地相继出台“禁酒令”。然而,这一“禁酒令”在河北省威县并没起到有效的制约,甚至,有些单位工作日期间,不顾禁令,集体赴宴大肆饮酒现象仍有发生。2013年5月27日,11点40分左右,正直上班时间,一辆冀E9F036银白色轿车急速驶入距离威县梨园屯镇东南20多公里处的农家乐酒店,随即将车停靠在农家院的隐蔽处,上面下来穿着税务制服的四人,一起进入酒店,直至快到14点,在饭店老板的护送下上车离开。车辆行驶异常,并不平稳,一眼看出驾驶员已经饮了过量的酒,不到十分钟驶入梨园屯国家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梨园屯征收站的院内。其中一名,表现出极不文明的举动,暴露下小便,酒以后的丑态。小便后走入办公室。在办公室,这位工作人员坦然说:他就是该所负责人,某所长。并介绍说,是去农家院参加聚餐。当问到税务所共有多少干部员工时,所长说:“共有五名干部职工,刚才他们四人到了农家院,其中一人在所看守。”这位所长丝毫没有感觉到,工作日中午饮酒违反了禁酒令。在这位所长办公室文件橱上看见,禁止中午饮酒的字牌,摆放着,本应摆在明显位置的字牌,却放在文件橱内。从此看出,该所对禁令为所谓的态度。税务领导带头中午饮酒,酒后失态,可以不难想象,这些违背国家禁令大肆饮酒的工作人会员,酒后的工作状态,和对待前来办理业务的纳税人的态度!“禁酒令”在这些干部心里,只是一种口号,上级领导的叮嘱,并不是一种规定。在这里可以看出,禁酒令在威县的落实情况,这种想象不仅挑战国家法规在政府职能部门落实,更考验了威县纪检部门对违反“禁酒令”的查处力度。
来源:华语曝料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