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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涪陵:160余亩土地流转后闲置 村民要求收回

  • 时间:2013-05-29 新闻来源: 西部新闻网
  • 村民指着荒芜近 3 年的 160 亩土地很痛心 记者 陈孝波
    土地流转协议书明确写明将土地改良填低铺平 记者 陈孝波
    要求收回流转土地的诉求报告 记者 陈孝波
    中国焦点新闻网重庆 5 29 日讯 (记者 陈孝波) 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办事处鹅颈关村 7 30 余户村民的 160 余亩土地从 2010 10 月开始流转后,一直未开发,导致闲置荒芜。其中, 13 户村民要求收回流转的 160 余亩土地的使用权。
    村民反映: 160 亩土地闲置近 3
    “流转方承诺将 160 余亩土地进行土地改良、填低铺平,拖了近 3 年,现在还没动静”。近日,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办事处鹅颈关村 7 组的多名村民向中国焦点新闻网记者反映,组里流转出去的 160 余亩土地,从 2010 10 1 日签协议开始流转荒芜至今已快 3 年了,第三年的土地流转金支付时间已经超过流转协议书上的时间,眼看着大片土地一直闲着,他们焦急万分。
    现场目击: 160 亩土地闲置很可惜
    5 27 下午,在几名鹅颈关村民的带领下,记者找到了闲置的这 160 余亩土地。出现在记者眼前的是一人多高的荒草,成堆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看到这 160 余亩土地闲置起,确实很可惜,虽然这土地荒了两年多,但是如果能够按协议上进行土地改良、填低铺平,村民们也不会有这么多的怨言,为什么村民们要收回土地呢 ?
    村民担心: 160 亩良田熟土荒芜了
    据涪陵区荔枝街道办事处鹅颈关村 7 组村民廖能学告诉记者: 7 组共有 30 户村民,在 2010 10 1 日将“杨柳浩、何家垭口、蒋家湾”三个地方的原耕地(荒山) 160 余亩,按土地每亩流转金 800 元,荒山每亩 500 元的价格流转给了鹅颈关村七组(组长杨光全)进行“土地改良,填低铺平”。按《土地(荒山)流转协议书》约定流转金的支付时间为当年的 10 1 日预付第二年的流转金,但在 2013 年的流转金支付上未能兑现给村民。所以造成 13 户村民要求收回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流转之后的近三年,都处于闲置状态,并与《土地(荒山)流转协议书》中写的土地流转后用于土地改良、填低铺平、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约定严重不符,现在比原来更荒、更乱,不但没有达到土地改良的目的,反倒让我们的良田熟土荒芜了。
    “最终目的是要达到开发,快到三年了,没起到开发的作用,最关键的是要把这 160 亩土地开发出来之后才有发展的机遇,”鹅颈关七组一位李姓村民如是说。
    据一位村民介绍,是因为 7 组组长杨光全将土地的使用权转包给了一位名叫彭阳余的自然人,让村民们觉得没有保障,不少村民很担心。
    土地转包:承包方无手续无资质
    据鹅颈关七组村民廖能学告诉记者:组长杨光全将这 160 余亩土地的使用权转包给了一位名叫彭阳余的自然人,彭阳余无任何资质,多次要求给我们提供土地使用手续,或者审批好的具体项目给我们看,可是彭阳余一直都没给村民们一个答复。另外,彭阳余没有资金保证,目前据我们所了解彭阳余是一个自然人,没有任何公司或单位,所以,村民要求收回来土地之后自己进行耕种。
    书面诉求:严重违约要求收回土地
    记者在《关于要求收回流转地(荒山)的诉求报告》中看到, 13 户村民联名在 2012 12 25 日给鹅颈关村 7 组书面要求收回流转的 160 余亩土地(荒山),其理由是:流转土地 2 年多来并未按照《土地(荒山)流转协议书》第一条款的约定实施“土地改良、填低铺平、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改造村民居住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致使 160 余亩耕地荒芜闲置,严重违反了协议书。二是,《土地(荒山)流转协议书》第三条第三款约定流转金的支付时间未能如期兑现,属于严重违约。三是,《土地(荒山)流转协议书》第四条第一款支付流转金超过最后期限,本条同时约定超过最后期限视为违约,合同终止,村民自行收回土地使用权。
    组里解释:不同意收回流转土地
    鹅颈关 7 组转包给彭阳余的 160 余亩土地是否如村民所说的无任何手续呢?
    记者电话联系了集体土地(荒山)流转承包人彭阳余,彭阳余告诉记者:“土地使用手续目前正在办理中,只要我拿了土地流转金的,至于土地拿来怎么使用不关其他人的事情,那是自己的事情。”
    按照集体土地(荒山)流转承包人彭阳余的说法,土地已经流转 2 年多了,现在还正在办理使用土地的相关手续,那么,土地流转方是否同意村民们收回土地呢?
    记者联系了鹅颈关七组组长杨光全,杨光全告诉记者:“现在 160 余亩土地一直荒着是因为土地使用方正在完善相关手续,目前手续还未拿到,所以土地还没有实施具体项目。该土地涉及到 30 户人,只有少部分村民想收回土地,大部分村民并没有收回土地的这一要求。目前,组里面的态度现在就是坚持继续履行合同,不同意收回土地。”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村民告诉记者,组里面不同意收回土地的主要原因是鹅颈关村 7 组(组长为甲方)与彭阳余(承包人为乙方)签订的一份《集体土地(荒山)流转协议书》上第二条写到,乙方承包该项目后每年向甲方缴纳土地流转金每亩 800 元,荒山每亩 500 元,甲方另外收取管理费耕地(含退耕还林地、田经果林地)每亩 160 元,荒山每亩 100 元。
    那么, 13 户村民联名要求流转的近 3 年一直未开发,导致闲置荒芜的 160 余亩土地的使用权能否收回,记者也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西部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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