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没有了土地,我们的农民就失去了生存的根本。涉及土地整治要尊重农民意愿,必须由农民自主决定,不得强行征地。国土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朱留华表示,在征地之前告知被征地的人,落实到村主和农户,不能落下一户。这块地将来用于干什么、补偿标准、都应该让被征地的人清楚。如果对征地存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政府不能强行征地。必须妥善给予解决。不同意的是肯定不能实施征地。连用地审批手续都没有,自然不能进入征地程序,朱留华还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如果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因征地受到侵害,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情况,或者拨打国土部的法律热线12336。朱留华强调,对于没有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强行征地行为,一旦发现,今后将严肃查处。
政府非法卖地遭举报

(图为:朔州煤销公司占地详情)
近日,本刊不断接到来自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神头镇马跳庄村民李金连老人多次举报称;朔州市朔城区政府下发“土政策”以山西省省委袁纯清书记提出的“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为由,五年建设一个新山西的政策为幌子,开发所谓的朔州市“固废综合利用园区”,实际上是非法倒卖土地。
朔州市、朔城区的主要领导充当幕后总指挥,神头镇主要领导出面协调,征地由马跳庄村委书记亲自出面。他们以3400元/亩——30600元/亩不等的价格从农民手中强行收回仅有的“口粮地”。再以每亩12万元的高价卖给各家企业。据李金连讲:我家有合同地32.9亩,没有签合同的耕地有75.8亩,共计108.7亩。
2009年朔州市政府以开发“固废综合利用园区”为由开始圈地,现在已经将神头镇马跳庄村、吴佑庄村、红壕头村的6千余亩耕地强行征用。未经依法批准,大肆倒卖土地,牟取非法暴利。朔州市政府却置之不理,如不及时得到制止的话,我们还会失去更多的耕地……听完了李金连老人的话,让记者感觉有些难以置信,朔州市、朔城区真是像李金连说的那样吗?朔州市朔城区政府难道真是“走钢丝”吗?为了了解事情的真相,记者前往山西省朔州市调查。
国土部门负责人称:“国土法”算个屁
李金连老人多年来逐级上访,从乡镇、区、市、省的国土部门也都给了书面答复,内容都大体一致,简述如下:朔州市政府为解决神头一、二电厂和大唐电厂从八十年代至今堆放在神头镇周边村的灰坝储灰问题,由市经信委牵头,在神头镇马跳庄村、吴佑庄村、红壕头村建设朔州市固废综合利用园区,园区占地由省政府于2011年和2012年分三个批次(晋政地字【2011】439号、晋政地字【2011】526号、晋政地字【2012】141号)批准;承包地的补偿标准按照省政府文件每亩32890元,村民每亩30613元,集体每亩留2277元,非承包地补偿标准市经信委每亩7000元,集体每亩留3535元,村民每亩开垦费补偿2200元,青苗补偿费1263元共计3465元。

(图为:万宝盛物资公司占地详情)
如果问究竟其中有哪些玄机?玄机就很可能是“拔出萝卜带出泥”。牵扯出该园区在占地上存在很大的问题。1、园区没有立项。2、存在先占后批。3、少批多占等问题。园区是从2009年就开始着手圈地,2010年开始建设,但是三个批文上显示,2011年和2012年才有了土地审批文件,属于先占后批。三个批文批准征地不足2千亩。现在马跳庄村已经卖出耕地5、6千亩。
征地是由村到镇、再到区,逐级上报的。政府领导是否存在失职、渎职等问题?还是监管不到位,?抑或是另有他意?不管怎么说,朔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图为:为圈地建设的园区研发中心)
据实地调查园区各家企业占地情况如下,朔州煤销公司占地1034亩,万宝盛再生公司429.89亩(一期)、北区200亩、南区229亩、(二期)1000亩、恒万达公司54882平米,园区内6条公路占了700亩,500亩大棚、500亩种树、马跳庄110KW变电站工程、中源伟业、园区研发中心,粗测量了一下已经超过5000亩。据李金连老人讲,山西省国土厅执法监察总队工作人员曾经在朔州市国土局与她约谈,当时,她问,“土地法”管不管用?带队领导说,“土地法”算个屁……
镇长称:两大项目全是为日哄袁书记
5月7日下午,为了核实园区是否立项及有关问题,记者在神头镇政府,对常科镇长进行了采访。

(图为:朔城区神头镇镇长常科同志 附:录像、录音)
常科镇长讲,李金连举报的吧!你们不清楚,因为征地的事情,她到处告状,十八大前,她去了北京,我们知道后,赶紧把她接回来。记者问常科镇长,三个征地批复文件显示,征地共计近2千亩,可我们从园区各家企业公示栏上的数据统计,现在占地已经有5、6千亩,园区是否存在少批多占?先占后批等问题?不料,常科镇长的回答,道出了其中隐情,他讲,占地的数字,我给你们核实不了,要到市国土局,土地归他们管。你们不要相信那些数据,上面写的全是假的,那是为了骗上面的领导,袁纯清来检查时,为了“日哄”他,他看到搞的好了就高兴。企业圈的地,不一定就是都占了的,以实际占地为准,比如,某企业圈了500亩,占了100亩,其它400亩老百姓还可以种庄稼。记者问,项目立项了没有?常镇长回答:听说有人在北京跑呢,具体情况不知道,领导说立就立了,我们不能问,也从来没有见过。还有一个项目也是为哄省里领导,你们可以去了解一下神泉海工程,袁书记下来检查时,我们把里面全部灌满水,告他说是搞生态旅游开发的大项目,第二天他走后,当地领导就要安排放水,有人提出这样做太假了,让老百姓看出来,就不好了,但是不放水又怕发生溃坝事故,没办法十来天后才把水放掉,什么建设神泉生态新城、引领转型跨越发展全是为了日哄袁书记……
听完了常科镇长的这段肺腑之言让记者茅塞顿开,朔州市政府各级主要领导真可谓“用心良苦”,像这种愚弄人民、滥用职权、与党中央背道而驰,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无视国家法纪的行为。袁纯清书记肯定做梦也不会想到,朔州市政府为了哄他,仅在神头镇就搞了两个假项目,那么朔州市十大工程里面究竟有几个假项目呢?朔州市这种“欺上瞒下”的做法如何能实现转型发展、跨越发展?
国土部“真问责”还是“假问责”?

(图为:袁书记陪同国务院副总理视察朔州市两大假项目)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主要担负民众的食物来源,是极为稀缺的不可再生资源。农村用地事关全局、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百姓安居乐业、事关城乡协调发展。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不可逾越的严管政策,是各级政府一项重要的职责和神圣的政治任务;国家也曾三令五申明确要求各级土地管理执法部门,不断加大对土地的监管和审批,从严从紧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坚决制止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决不允许随意侵占买卖农民的土地。
正如经济界人士所说,‘人性的贪婪,权利的腐化’,这两者苟合的最为亲密,眼睛盯着暴利,心中必然没有国法。原国土部部长徐绍史曾在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纪检工作座谈会上明确,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严峻、任务艰巨,要重点围绕制度创新和执行、落实责任和问责两方面进行,一把手要负总责;所说的主要负责人就是指当地政府的‘一把手’,如果具体到一个城市,就是市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巡视员张璞也表示,“即使调走了,但如果这个土地违法违规发生在任期内,也要追究责任。”那么,面对山西省朔州市在政绩和民生方面,毅然选择以“默认”的态度来“捍卫”民生,这种政绩真能瞒天过海为其从政之路填写褒义的一笔吗?
朔州市政府处处充当“遮羞布”“保护伞”的角色,这样也好,“名利双收”的思想就此定格。纸里包火只会玩火自焚。朔州市政府这种与国家政策“背道而驰”的做法实在让人不解。朔州市主要领导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他们又应该得到什么样的处罚?希望此事能够引起山西省委袁书记及国家有关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打击腐败,严惩腐败官员,及时处理朔州市政府的严重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重新树立政府部门在百姓心中的形象,让金钱、权利、土政策在法律范围内永远消失,让民意从新在阳光下运行。(来源:民生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