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首都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纲要(2013—2015)》日前发布,北京将面向全体困境儿童,分层次、分类型、分标准,探索建立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等津贴制度。相关调研已在进行中,具体实施细则将在此基础上推出。
这个夏天,南京的两名饿死女童把人们的心紧紧揪起。如何保障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成为一个迫切需要面对并解决的问题。《纲要》中明确提出,北京市将拓展困境儿童福利制度,把各类社会困境儿童纳入保障范围,逐步构建以家庭养育为基础、基本生活费为保障、福利机构为依托的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困境儿童照护机构,成立市儿童福利管理机构和服务指导中心,加快市属儿童福利设施建设。
《纲要》还表示,要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向社区辐射服务,规范孤儿家庭寄养,制定鼓励家庭寄养转收养(领养)政策,实现集中养育和分散养育有效衔接。同时,加大儿童福利机构成年孤儿社会安置工作力度,将家庭养育模式和社会实践理念引入儿童福利机构,提高具有基本生活和劳动技能孤儿的社会认知与适应能力。
“此前民政部门对儿童的救助多以孤儿为主,今后将参照孤儿保障标准,为困境儿童建立基本生活保障。”如何定义困境儿童?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民政部日前下发的通知中,将困境儿童分为残疾儿童、重病儿童和流浪儿童3类,市民政局将按照这一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不仅有困境儿童的利好消息,《纲要》还强调,将养老服务纳入首都服务业大局,推动传统福利型养老服务体系向政府保基本和社会力量参与的养老服务体系转变,构建起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主体、多元发展,市场运营、产业方向,具有首都特色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格局。营造全面开放、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市场环境,扩大养老服务市场规模,重点扶持老年生活用品、医药护理、文化娱乐、宜居住宅、休闲旅游和金融保险等产业发展,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