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重庆3月3讯(记者付六先报道)“我的公职被无端地解除、私人的公司被彭水县统战部硬吃,自家的老房屋被政府拆迁没赔偿,地基被统战部非法办了过户手续。”近日,家住重庆市彭水县汉葭街道鱼塘居委的黄殿嘉,在电话上向记者投诉。针对黄殿嘉提供的线索,2月26日,记者驱车来到彭水进行采访核实。上图:黄殿嘉的台属证。公职——遭遇投票解除1948年,黄殿嘉生于彭水县鹿鸣乡焦家村,1975年,在重庆师范学院生物系毕业后,被彭水县委组织部分配到鹿角中学任教,随后在教育、农业、科技、外贸、对台办等单位工作,曾任县农科所副所长、县农场副场长、党支部书记、县外贸局办公室主任、县台胞台属联谊会(台联)副会长等职。据黄殿嘉介绍:1977年,他在彭水县农科所工作期间,研究推广了农业新技术,实现单窑储藏红苕二万多公斤,好苕出窑率99.9%,居全省第一,红苕栽培单株22.5公斤。县委派他去支援湖南省龙山县红苕储藏和栽培新技术推广,圆满完成任务,龙山县委派县科委和农业局干部给彭水县委送来了感谢信!1985年,他在彭水外贸局工作期间,研究加工盐渍大蒜出口成功后,将技术和经验推广到涪陵地区10个县,为出口创汇作出了贡献。他的多项新技术,获得省、地、县多次表彰,被选为中共彭水县第五次党代会代表。1998年经县委分管领导同意,他被借调到县委统战部工作,发展烤烟生产,被评为全县发展烤烟生产先进个人,县委、县政府奖励现金1000元。但是1998年4月,他在县外贸局工作时,因为外贸公司人员臃肿,没有钱发工资,时任副县长的汪家生,在职工会上以投票的方式,解除了他的公职,从此,一位为国家工作了20多年的事业人员、优秀科技干部从此失去了公职,在同一单位工作的机关干部中,只有我一人失去了公职。上图:重庆法制报对黄殿嘉公司土地涉及的问题作了报道企业——被统战部领导“硬吃”被解除公职后,时任县委统战部长张德明找他洽谈,共同出资办企业,先用黄殿嘉的房屋在县农行抵押贷款30万元,作为注册资金创办彭水县台联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台联公司)。1998年12月8日,台联公司经县工商局登记注册后,贷款70万元。统战部(与县台办一套班子两块牌子)领导和职工却没有在台联公司投资入股,没有执行之前双方合资入股办企业的口头协议,张德明在会上宣布:台联公司的财会由统战部财会人员兼任,开支由统战部领导签字。于是,我就要求收回台联公司的帐据、资金、印章、土地使用权证。然而,不但没有收回,还招来时任统战部长杨光绪的报复。2001年4月,杨光绪在职工会上宣布:停止用台联公司的钱给我发工资,剥夺了黄殿嘉的合法资金使用权利。更令人气愤的是,当银行对台联公司的贷款进行催缴时,统战部说:“台联公司是黄殿嘉的,与统战部没有关系。”而涉及公司资产时统战部则又说:“县台联公司是由统战部管理的,与黄殿嘉没有关系!”回忆起当初 的这些事,黄殿嘉情绪有些激动。据介绍,《西部杂志》记者曾经到彭水工商局查阅了台联公司的档案和银行抵押贷款的材料,发现台联公司的法人代表、银行贷款人、注册资金投入是黄殿嘉。统战部(2004)15号文称:“1998年12月,台联公司实施大棚蔬菜项目,我部出面协调为公司争取国家低息贷款100万元,由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殿嘉,用私有房屋产权和借用彭水航道段船舶所有权抵押”。 据此,黄殿嘉认为:该公司就是他的!根据《公司法》第3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人对公司承担责任。187条: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而统战部在台联公司没有投入任何资金,也就不具备对公司财务的处置权。统战部挪用台联公司的资金,扣押台联公司的帐据、土地使用证、印章都是非法的。上图:台联公司的土地被统战部同意,建起了房资产—被统战部以30万“敲诈”100多万元1999年,台联公司用35万元在汉葭镇关口村购买了6880平方米土地,2003年,重庆中财资产评估公司评估该宗地价为94.944万元。没想到土地升值给黄殿嘉带来了更大的麻烦。他说:因为《土地使用证》被统战部扣押,他多次找统战部要回《土地证》都没有结果。《重庆法制报》记者采访时,统战部领导说:“我们不过只是帮其代管而巳;如果黄殿嘉要取回《土地证》,就立即拿给他”。可是,黄殿嘉始终没能取回土地证。随后,统战部策划了以少换多的“敲诈”办法:2008年6月30日,统战部向县财政局借30万元给农行还台联公司的贷款,黄殿嘉到农行领取抵押物——《房产证》,他把手续办完后,《房产证》却被统战部领走。2008年8月14日,统战部、汉葭镇领导将一份“绑架协议”送到他家,要求他到台办签署该“协议”后才能取回房产证。“距离评估时间过了5年,土地升值 100多万元。统战部却以这么一招签“绑架协议”的方法,用30万元换取我价值100多万元的资产,完全是“黑社会”一样强占我的资产!”黄殿嘉气氛的说,统战部扣押了我的《房产证》,恰好是我急需给14户合资建房居民办产权的原《房产证》,建房户对我“白天找晚上催”,搞得我不能正常工作生活,逼得无路可走……9月12日,我只得到统战部签协议取回扣押的《房产证》。统战部送给我的《通知》和签署的《协议》称“县台办作为县台联公司的主管部门”,但是记者查阅了彭水县工商局有关县台联公司的档案,该公司没有主管部门,是独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按法律规定,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统战部对台联公司无管理权和经济支配权,签署的《协议》是非法的,统战部这种“绑架协议”的做法,就是一种“敲诈”台属资产的违法行为。上图:黄殿嘉位于县坝的地基地基——被统战部非法办产权证1999年11月22日(实际签约时间为2003年),彭水县统战部与黄殿嘉签订了一份位于汉葭街道县坝300平方米地基转让协议,地基价为14.4万元,此协议注明从付款之日起生效。统战部却未付款,单方面就到国土局办了过户手续。黄殿嘉也没交地基给统战部。黄殿嘉说: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李泽玉以职权欺骗国土局办过户手续是违法的,要求纠正。李泽玉为了转移她的违法责任,却将县坝地基和台联公司在汉葭镇关口的土地,交给彭水县政府直属企业——重庆中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针对此事,记者来到重庆中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访廖寿华总经理,他说:“你们所说的该地是由彭水县委统战部移交给我公司的,如有纠纷,由原单位处理好后,再交给我们,我们收的是国有资产,私人的资产我们不接收,我们不知道该宗地存在争议,此争议也是黄诚(土地的户主是黄诚)与统战部的争议;至于转让证件,也是统战部与国土局之间的事。”记者来到彭水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找到产权产籍科的陈德安科长,陈科长查阅相关资料后告诉记者:“根据你们签署的协议就视为转让给彭水县委统战部了。事情很简单,如果确实县委统战部没有付钱给黄诚,统战部就付钱给黄成,如果现在黄成不卖地基,统战部将产权证办回给黄成就行了”。黄殿嘉说表示,统战部如果不按国土局的意见办,他有信心和决心请求上级领导解决。上图:县建委拆迁黄殿嘉房屋出具的证明房屋——被政府拆迁后没有赔偿1999年,县政府对旧城进行改造,11月12日,主管此项工程的县建委副主任宁明忠找黄殿嘉谈话说:你的房子地处三叉路口,房子又矮又孬,影响城市形象,必须拆除退后重建,高度不得少于10层楼,县财政困难,没有钱补偿。县政府出政策,集资、合资、引资等办法,税费全免。随后,县建委执法队每天两次通知拆房子,并说你自己不拆,我们来强行拆后,就不批准你建房。两天之后,黄殿嘉邻居卫康林的房屋被强行挖掉。“在这种既无建设规划部门文件,又无拆迁公文依据的情况下,他们就拆掉了我338.18平方米的房屋。”黄殿嘉说。他回忆说:2000年,黄殿嘉的新房建好后,找县国土局办《房屋产权证》时,因台联公司贷款,被拆掉的房屋《产权证》抵押在银行,未收回原《房产证》之前,国土局不办新的《房产证》。于是,他就要求统战部退还原房产证,请求政府对我拆迁的房屋给予补偿。申诉多年之后,2008年,才退回旧房产证,开始办新房产证。统战部领导对他说:“你办《房产证》按规定交税费后,政府给你房屋拆迁一定金额的补偿。他办房产证交税费196031元,欠下了难以承受的债务,却没有得到补偿。2009年7月22日,县台办以(2009)2号文报县政府;同年9月23日,县信访办以[2009]42号文报易大彬副县长。他每次到信访办催问,都说领导工作忙,等侯通知。2010年12月,信访办对他说:易副县长已调走,象你这类情况,我们给他有20多份报告都没有回音。2010年12月3日、 2011年3月3日、 2012年8月15日他又交了申诉材料,都没有作出任何答复。黄殿嘉:李安禄副县长说县财政困难,拆你的房屋不给予补偿,是没有政策依据的。根据《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4条:“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政府拆其他居民的房屋都补偿,唯独拆黄殿嘉的房屋不补偿,是典型的迫害台属案件。上图:国务院台办对黄殿嘉上访的复函上访——被某些腐败官员“恐吓”黄殿嘉上访10多年, 2007年6月25日,国务院台办以台信转字[2007]第130号文转重庆市信访局,要求给予重视、调查、核实。黄殿嘉多次找到市信访办,都说信访材料已转彭水,彭水会给你办的,但彭水县领导拒绝办理。2007年1月5日,《重庆法制报》作了题为《他的土地使用权为啥被“代管”》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但是一位县委常委给法制报社打招呼编造说:彭水县台联公司项目是王鸿举市长批的,媒体不要介入。至此,重庆市内媒体迫于压力,就停止了对此案的跟踪报道。重庆市委书记黄镇东、汪洋等领导先后作了批示后,该常委更是大发雷霆,2006年3月14日,通知他到她办公室,当时一位副部长在场,她气愤地说:“你到处反映,影响统战部的形象,给市委书记写信不起作用,在彭水是我说了算”!黄殿嘉说:一个县委常委说这样的话,完全是目无领导、欺压台属。更令人不能理解的是,2008年8月2日《西部杂志》作了题为《十年上访终未果 艰辛维权终不悔——奔波于上访途中的重庆市彭水县台属黄殿嘉》……市委领导、国务院台办也作了批复,新闻媒体多次报道后,彭水县一些党政官员不但不纠正,反而变本加厉制造冤案,迫害台属他至今。黄殿嘉坚决要求:一是县政府恢复他的公职;二是要求统战部还他台联公司的资金、扣押的帐据、土地使用证、印章;三是要求统战部将违法办理过户的地基手续产权办回给他;四是要求县政府归还他被拆迁房屋相似地段的房屋面积。结束了对黄殿嘉的采访后,2月27日,记者来到彭水县委宣传部,将此初稿给他们看后,综合科科长说:国家政策规定,新闻是自由的!此事涉及到统战部,你们就直接采访统战部吧。记者随后来到统战部,综合科工作人员看了初稿后说领导在开会,我们汇报后回复。但是截止记者发稿之日,统战部也没有提出异议。对于黄殿嘉提出的几条诉求,当地领导是否解决?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的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