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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州数十万元国有资产流失?市区两级水利局被指不作为

  • 时间:2014-01-10 新闻来源: 今视网
  • 今视网元月10日抚州讯(记者 李丽华)日前,抚州市陈先生来电反应,称抚州市水利局和临川区水利局,出让河道采砂权没有经过正常的程序,本可以出让数十万元资金的河段,最后竟被暗箱操作,以5万元的低价作为人情‘送给’了对方,损公肥私,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事情是否真如陈先生所说?1月3日至9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投诉:铁堡村河段开采程序违法 国有资产遭流失

      家住抚州市临川区的陈先生,一直从事砂石生意,自己拥有采砂船、装载机、货场等。目前,他所经营的砂场在临川区罗湖镇铁堡村河段。业务是从“抚州市腾辉砂石公司”曾春水的手上分包过来的。

    用来收取管理费的小房子

      陈先生说:“曾春水这家公司,在2013年取得了抚州市和临川区多个标段的经营权。开始时,以为铁堡村河段也是他的标段。直到前几天才知道,他并没有与抚州市水利局和临川区水利局签订任何协议,也没有进行公开竞拍,而是在抚州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唐永华直接过问下,将原本可以竞拍到几十万元的采砂权以5万元的超低价‘送给’他经营的。铁堡村属于临川区罗湖镇管辖,所有的业务流程应该是临川区水利局管理,何况以前也一直是由临川区水利局在管理的。让人不解的是,2013年竟直接由抚州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在直接管理了。早在2011年和2012年这两年间,铁堡村河段被公开拍出38万元的价格,还没有包括百分之二十的资源税。到了2013年,却变成了5万元。如果按照2013年的市场行情,该河段至少可以竞拍到40万一年。这是明显的损公肥私行为,里面说不定存在钱权交易,造成了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同时,曾春水在未取得2014年采砂权的情况下,依然在公开收取巨额管理费,多次向临川区和抚州市两级水利局相关领导反应,双方都相互推诿,称不归自己管辖。”

    现场:非法收取管理费 拦路堵车如车匪路霸

      在陈先生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位于临川区罗湖镇铁堡村的河段,只见并不宽的河面上有采砂船在工作,货仓上如山般堆满了河砂和鹅卵石,后八轮车辆川流不息,一派繁忙的景象。

      记者发现,河岸上建有一间小房子,房子里面有一对老年夫妻,不管是装河沙还是装鹅卵石,所有的司机在上河岸后都必须向这对老年人交上一张票,称为“砂票”。老年人说,他是受抚州市腾辉砂石公司之托,在这里向装砂石的车辆收取砂票,每个月公司发给1200元工资。

    拦车堵路不让通行

      陈先生介绍,这些砂票是从抚州市腾辉砂石公司的曾春水那里购买过来的。每张砂票上面印有多少立方。然后按照上面的立方数字,以每立方5到12元的价格购买过来,也叫管理费。自2013年7月份开始分包以来,已经向曾春水交纳了40多万元管理费,向他这样的货仓,铁堡村河段有两家。

      据了解,1月2日,陈先生因为没有及时到曾春水那里购买砂票,曾春水立即将陈先生货仓装砂石的车辆全部拦下,并叫来抚州市水政监察支队,以逃票为由,给予陈先生6000元罚款。罚款是在抚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唐永华办公室交的,最后得到的却是一张抚州市腾辉砂石公司的票据,上面还写着是补交砂石款。

      陈先生认为,如果说自己没有相关手续,对自己进行处罚可以理解,但是,曾春水也没有任何手续,为何不对他进行处罚呢?更何况曾春水违法在先,属于违法收取砂石管理费。

      8日下午4点,记者在现场看到,数辆装满砂石的货车被一辆摩托车拦在路上,不让走。车主来自进贤,从早上5点钟起被拦下来的。

      拦路的摩托车主告诉记者,自己是受老板委托,按照老板的意思办事而已,并告知老板就是曾春水。

    职能部门:市区两级水利局相互推诿

      3日和8日两个下午,记者实名向临川区水政监察大队进行举报,称曾春水所在的公司没有手续,正在收取河砂管理费。临川区水政监察大队黄队长称,此事不归他管,归抚州市水利局管。记者又向抚州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举报,该支队长唐永华称,此事属于临川区水利局管辖。

      曾春水所在的腾辉砂石公司是否对罗湖镇铁堡村河段拥有合法开采权?记者联系了曾春水。曾春水称,罗湖镇铁堡村河段的采砂权,早就和临川区水利局有协议,并按规定交了五万元的管理费。记者希望能看一下协议,曾春水称没有带在身上,并表示愿意传真过来,一直到发稿时,记者都没有看到相关协议。

      1月9日上午,在临川区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黄队长告诉记者,曾春水在2013年度,和水利局签了一份协议,时间从201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为止,并交了5万元的管理费,费用也进了水利局账户。

      记者希望看看相关协议,黄队长称,由于合同已经过期了,就没有保存的价值了,现在已经找不到了。同时,黄队长表示,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曾春水就没有权限继续收取铁堡村河段的河砂管理费了。如果收取了,采砂户可以到我们这里来反映,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收取的费用要全部返还给采砂户。

      至于该河段现在为何还没有进行公开拍卖,黄队长称,因年关已至,很多事情需要处理,没有时间进行招投标。

      在抚州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唐永华一会称自己有权管辖整个抚州市的河砂开采。一会儿又称铁堡村河段的采砂权在2013年度,市水利局已经委托给了临川区水利局进行管理,这件事应该归临川区水利局管,自己管不到。

     真相:采砂权是否经过公开拍卖遭质疑

      调查中,记者发现,该河段采砂权2011年与2012年曾公开招标,拍出了38万元的价格。为何在2013年竟以5万元的价格被曾春水取得?

      陈先生告诉记者:“正常情况下,像这样的河段,2013年的费用最少应该在40万元。曾春水能以如此的低价取得开采权,都是抚州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队长唐永华的关照,是他一手操办的。在业内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并且,在公开场合,曾春水骂前任分管的副局长和唐永华就像骂儿子一样,因为他们有把柄在曾春水手中。比如接受曾春水的宴请,游玩、娱乐等等,曾春水说手中有他们的影像资料。”

      对于这一说法,唐永华表示没有此事,并说在工作中,大家相互吵吵闹闹很正常。

      对于采砂权投标一事,临川区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黄队长告诉记者:“在2011年和2012年间,铁堡村河段的采砂权的确拍出了38万元的价格,是两年的权限。到了2013年,曾春水花了5万元取得的河砂开采权也是合法的。当初也进行了招投标,也进行了公示,有三家单位参加招投标,最后,有两家自动退出,所以,曾春水就取得了2013年的开采权。”

      对于这一说法,知情人告诉记者:“根本就没有进行过招投标,也没有进行公示,当初,曾春水是和抚州市水利局的相关人员一起来到我的砂场货仓的。意思是要我把货仓给他用,一年给我10万元。如果真的招投标了,可以在网上查到相关信息,也可以在报纸上查看到当年的公示公告。”

      随后,记者要求查看当初的招投标公告、公示的相关报纸,黄队长表示,时间久远,已经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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