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1月23日起,单独两孩政策在安徽省正式实施。
据介绍,由于此次生育政策调整只涉及城市“单独”人群,所以对当地人口发展影响不大,不会突破“十二五”人口规划确定的控制目标。
修改后的条例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可申请再生育。据了解,安徽省计划生育政策相对宽松,早年就已实施农村单独两孩政策,此次调整只涉及到城市“单独”人群,总体规模较小,并且与农村相比,城市“单独”生育意愿不高。据初步估算,政策调整后,平均每年约增加5万出生人口,增加的出生人口数在“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总人口控制目标预留空间范围内。
安徽省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安徽是继浙江之后全国第二个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省份。为了解决政策衔接等问题,安徽省计生委目前正在制定配套实施方案,不久之后将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