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获悉,2011年至2014年4月1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共计860余件、1010余人。涉及毒品犯罪类型相对集中,主要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类,非法持有类以及容留他人吸毒类为主,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占78.2%;非法持有毒品案件占9.3%;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占12.5%。毒品犯罪是社会危害性最为严重的犯罪之一,它不仅给人们的身心健康带来巨大损害,而且极易引发抢劫、盗窃等其他严重刑事犯罪,严重阻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展。
据介绍,近三年,朝阳区办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中,毒品种类已不再局限于海洛因、大麻等传统毒品,冰毒、摇头丸、氯胺酮、麻古等新型毒品种类逐渐增多。新型毒品取代传统毒品占据朝阳区毒品犯罪案件量主流。与传统毒品相比,新型毒品的传播噱头不断翻新,社会公众对该类毒品的发展蔓延难以形成清晰认识,更容易被诱惑而去接触该类毒品。当前,朝阳区毒品犯罪案件主要呈现如下五大特点:
毒品交易微量化
近三年,北京市朝阳区办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中,涉案毒品数量在1克以下的案件量较大。涉毒犯罪人员为逃避抓捕、减轻罪责,往往将毒品交易微量化,通常仅随身携带微量毒品,目标小、便于携带、交易不容易引起他人注意、交易完成后方便迅速离开,即便被查获,也不会承担较重的罪责。
作案手段多样化
为逃避打击,涉毒犯罪人员藏运毒品的手段多样,与以往人毒不分离的运毒方式不同,当前涉毒犯罪人员更多选择以快递邮寄、航空快运等方式进行毒品犯罪,实现人毒分离。同时不会注明包裹信息,即便毒品包裹被查获,也难以查找毒品来源。
行为方式隐蔽化
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涉毒犯罪人员也开始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施犯罪,其往往通过手机、QQ、微信等联络手段确定交易信息,并通过汇款付账、网银转账等方式实现钱毒分付,行为方式的隐蔽性、交易方式的科技性更为突出。
犯罪主体年轻化、无业化
近三年,朝阳区办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主体呈现出年轻化趋势,犯罪主体中80后、90后居多,自2013年开始未成年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类案件也偶有发生。同时,除部分容留他人吸毒类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有职业外,多数涉毒犯罪人员为无业的社会闲散人员。
再犯罪严重化
毒品犯罪的高利润诱惑、微量毒品交易的较短刑期处罚以及毒瘾难以戒除不得不以贩养吸,致使毒品犯罪再犯、累犯现象严重,涉毒犯罪人员在刑罚执行完毕后,重返社会重操旧业、再犯罪的几率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