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记者在海南省政府采访获悉,省农业厅采纳省政协委员“关于加强海南‘南繁’育种平台建设的建议”,将进一步完善规划,编制“南繁”育种科研核心区建设项目总体可行性研究总报告,明确要求在三亚、陵水、乐东划定“南繁”保护区域,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目前,保护区划定工作正在加紧进行。
近几年来,“南繁”育种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缩短农作物育种周期、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培育科研育种人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南繁”育种工作存在服务管理质量不高,缺乏必要的公共科研实验平台、交流平台、开放性实验室、信息服务中心等问题。省政协常委陈洪娟今年提交提案,建议尽快解决“国家南繁办”归属及各省“南繁”管理队伍建设问题;规划建立相对稳定的“南繁”用地,确保“南繁”长期发展的需要;加快对“南繁”基地水利设施建设及晒场烘干加工设施配套;设立专项发展资金,扶持“南繁”科研生产发展;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等。
提案被列为省政协重点提案,并在11月召开提案协商督办会。提案承办单位负责人与提案人就促进“南繁”育种平台建设进行协商交流,达成共识。有关部门当即表示,要认真做好“南繁”基地规划,尽快把“南繁”基地纳入基本农田范围,划定“南繁”科研育种永久保护区,依法实施用途管制,坚决守住这块稀缺的、不可替代的国家战略资源。要按照“中央支持、地方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南繁”基地建设。要建立农业科研服务体系,加强科研项目统筹,推进产学研融合,促进公共科研资源开放共享,努力把“南繁”基地建设成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的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