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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明年启动小区共有物业确权

  • 时间:2011-10-28 新闻来源: 北京商报
  •   商报讯(记者 齐琳 丁开艳)小区内绿地、车位、楼顶平台的所有权到底归谁所有?长期以来,物业共有部分权属不清晰,严重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极易引发矛盾纠纷。为此,在昨日举行的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大会上,市住建委副主任张农科透露,本市将大力推进居住区业主大会建设,并将于明年启动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确权,运用第三方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明确共有部分产权归属,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

      “买底楼赠送花园”、“买房赠车位”这是开发商在卖房之初为了吸引购房者惯用的伎俩,花园、车位的产权究竟是否可以由开发商说了算,随便买卖,一直是业主、物业与开发商争论的焦点。

      “这些部位可能早算入公摊面积,开发商的许诺实质上侵占了全体业主的权益。”据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小区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业主大会登记后,成为了实体组织,就可以由其来持有这些共用部分,直接与广告公司等签订合同,经营的收益归入到业主大会的账户中,归全体业主所有。

      “之前怀柔区展开全面落实本市物业管理办法试点的情况,包括电梯间广告等在内的共用部分经营收益将纳入‘业主共有资金’,由业主大会开设的账户来管理,明年绿地、车位的权属一明晰,业主也用同样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张农科分析表示。

      市住建委主任杨斌介绍,自去年10月1日《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截至目前,全市已成立业主大会867个。其中仅2011年全市新成立业主大会数量就达到了101个,占到了历年总量的11.6%。目前北京市所有实施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均开始全面推广成立业主大会。到2015年,业主大会将在全市范围全面覆盖。所有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将实行业主大会登记,设立业主共有资金账户。同时,业主大会与物业企业将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通过管理规约确定业主与业主大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理顺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从根本上解决业主欠费问题。同时,将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由社会组织协助组建业主大会,引导业主组织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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