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有多少人娶媳妇儿?”“7个。”
这是3月8日上午,习近平参加两会湖南团审议时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长郭建群的对话。
习近平问的是他曾视察的花垣县排碧乡十八洞村适龄男青年的婚姻状况。这个村是典型的山区贫困村,长期的贫困曾使不少大龄男子娶妻难。
一斑窥豹。一个偏僻山村的男青年能否“脱单”,让大国最高领导人牵挂在心,可见,乡村男青年能否娶上媳妇的事,已经不是家事,而是国事了。
我的家乡和湘西隔一座雪峰山,两地的语言、风俗相近,其中乡村贫困家庭男青年娶妻难的问题同样存在,而且比起三十来年前他们的父辈更为困难。
这些年,即使是贫困山村的村民生活水平比三十多年前提高了太多,为什么光棍娶妻更难呢?
乡村贫困家庭光棍难娶妻的原因主要有二:
一是供求关系失衡。在“计划生育政策”未全面实施的时代,中国社会特别是乡村男女比例基本平衡。而前二三十年强硬的计生政策在中华大地上推行,使男女比例严重失衡。譬如说许多地区的农村计划生育执行此类土政策:一对夫妇头胎是儿子,坚决不许生二胎;如果头胎是女儿,该对夫妇缴纳罚款的可以生第二胎。那么头胎生了女儿的夫妇,为了续接上香火,生第二胎是背水一战,他们往往采取人工措施(譬如违法进行B超鉴别胎儿性别)进行干预。中国多出4000万光棍基本上是这么来的。
除了求远大于供外,另一个穷人家光棍难娶妻的原因就是随着市场经济和城镇化的加速,乡村女青年本人婚姻自主权更大,而其择偶的范围更广,从而加剧了婚姻市场中的“马太效应”。
在三十来年前,中国还是壁垒森严的“城乡二元化”社会,城镇户口的人是九天之上,农村户口的人则是九地之下。即使像《人生》中如刘巧珍那样漂亮、贤惠的农村姑娘,高加林进了城便舍弃了她。城镇一些轻度残疾的男青年如腿瘸或一只眼睛失明,甚至是聋哑人,在城里找不到老婆,去农村可以找一个健康漂亮的女子。因为那时候户籍制度规定夫妻生育的儿女,户口必须随母方。也就是说,城镇户口的男子娶一个农村媳妇,子子孙孙可能都是农民。
当时农村青年普遍是迁徙不自由的,除了极少数人通过考大学或当兵提干离开农村,多数人只能被捆绑在土地上,他们的活动半径相当有限,这也决定他们的婚姻半径相当有限。一个漂亮能干的农家女子,也就只能在方圆十几里的范围内找一家比较殷实、家族强势的男青年嫁过去;而贫困家庭的男青年,也大多能在熟人社会里找一个条件更差的家庭的丑女儿。打光棍一辈子的男人,如我上文所说的那样,只是比例很小的一个人群。
三十多年的改开不但使农村青年有了一定限度的“迁徙自由”——尽管户口无法自由迁到城镇,但他们可以较为自由地去南方沿海打工;而且户籍制度也开了些许缝隙,子女的户口可以随父母任何一方。
如此,农村女青年婚嫁的天空变得非常广阔。农村女青年在城市中的适应能力普遍高于农村男青年,一群群妙龄女子涌进城里打工,其中漂亮、聪慧的,嫁给大学毕业、有不错职业的白领;条件一般的女青年则在工友或同乡中选择心仪的对象。甚至有些女孩,“宁为富人妾,不做穷汉妻”。而有些男青年家境贫困而自身条件又差——因为家境贫困往往决定本人自身条件欠缺,如初中都没读完,没有什么技能和手艺。这类数目庞大的男青年,往往连丑妻都娶不上。
供求失衡加马太效应,于是今日中国农村贫困家庭的男青年娶妻成为了大问题。而家有多名女儿的,倒是一跃翻身,扬眉吐气,甚至可以说是“奇货可居”。
上文我提到曾帮他做相亲参谋的六哥,他娶了六嫂后,为了生个儿子,夫妇俩成了“超生游击队”,躲到贵州的大山中。可还是连续生了三个闺女,家中两间土砖屋被计生工作队拆掉,稻谷、猪牛更是荡然无存,可谓穷得连“家徒四壁”都没有。乡亲们以为他家将穷苦一生,可等其三个闺女长大后,情况完全改观了。
这次春节回家,我和长兄给去年辞世的父亲挂新青——即长辈故去后,前三年是“新青”,子侄辈在正月十五前要上山扫墓,不能等到清明节。六哥等几位在家的堂兄弟也都过来了,闲谈间,我对他说:六哥,听说你家老三去年也嫁出去了,你现在轻松了,只是享福就行了。六哥并没有显出很高兴的神色,只是礼貌地应付了两句。
后来我听说,六哥对满女的婚事大为不痛快。原因乃是女儿未婚先孕了,挺着个大肚子,不得不尽快办酒过门。
这样的事,对女方家长来说,自然不是光彩的事,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故乡的乡村青年,除了考上大学之外,其他人无论男女,几乎都外出打工。未婚男女在一起难免产生情愫,你情我愿地睡在一起,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比起几十年前,乡村的风气开放得多,未婚先孕的女青年家长倒不需要有太重的道德包袱。比道德压力更重要的是因为女儿的未婚先孕,“议价能力”急剧下降。即便男方不能满足女方家长提出的条件,眼看着生米煮成熟饭,女方家长也只能罢了。
六哥的忧,则是他的亲弟弟七哥的喜。七哥的儿子三年前在外面打工,认识邻镇一位大他一岁的女孩,两人好上后就睡在一起,而且未婚先育,生了个儿子,结婚证是后来补办的,娶亲酒和孩子的满月酒合并在一起。据说,七哥放鞭炮去亲家公报喜,告诉对方有了个外孙,亲家大为生气,开始闭门不纳,好说歹说才开门,他也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
七哥为此很自豪,昂首提胸走在村里,别人羡慕地对他说一句:你真是有福人,不用操心崽的婚事,省了不少钱了。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农村家境不好的父母,对儿子主动追求别的女子,将其哄骗上床采取默许甚至是鼓励的态度。而那些家境贫困和自身条件较差叠加在一起的青年,沉淀为婚姻市场中最弱势的一群,他们只能充当看客和羡鱼人。无家无室,终身何依?
我的家乡湘中地区,重男轻女观念可谓十分顽固。如新化县、冷水江市、新邵县一带女孩子曾有一个别称叫“也好”。此别称的来历是:旧时农家生了小孩,必定会放鞭炮去岳父、舅舅、姑姑等至亲家里报喜。长辈如果听说生了个男孩,会满面堆笑、发自内心地连声说道:”好,好,真好!”如果得知生了个女孩,则客气地说句:“也好,也好。”
中国传统社会重男轻女,看起来是男子能传宗接代、延续家族的观念导致,但仔细分析不外乎是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所决定,说到底是利益考量的结果。农村俗谚“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说女儿是给别人养的。在古代农耕社会,这些话毫不夸张。当女孩嫁给别人,除了逢年过节买礼物来探望父母外,确实很难给娘家实质性的帮助。而娘家家庭乃至大家族的财产保值增值、老人的赡养,全靠儿子。招赘无非是将女儿留在娘家,女婿变成儿子的角色。当然还有一个原因,男的是社会公共生活的主角,有可能读书当官,光宗耀祖,女儿再有才华,也如《儒林外史》中的鲁编修看着他那个八股文做的十分好的女儿鲁小姐感叹道:“假若是个儿子,几十个进士、状元都中来了!”
这样的社会结构下,你能让父母不重男轻女吗?而今,女儿女婿赡养父母十分正常,而且女儿比儿子对父母更加体贴,更由于女孩子在农村婚姻市场中处于强势地位,现在家乡那些只有女儿的父母不再灰头土脸,自感低人一等了。过去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现在是谁家的女儿也不愁嫁——只要她愿意。剩女和光棍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问题。那些有几个男孩而家境不好的父母,则愁苦不已。湘中农村女孩已明显有“也好”变为“真好”的趋势。这一切,无非是时势异也,利弊发生了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