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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关总署整改一线执法窝案串案频发问题:加强全过程监控

  • 时间:2016-08-27 新闻来源: 热点资讯网
  •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3月2日至4月29日,中央第七巡视组对海关总署党组开展了专项巡视。2016年6月2日,中央巡视组向总署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指针,牢固树立管党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内容十分丰富、思想十分深刻,是海关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需要在海关发展建设的实践中、在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加深认识、深刻领悟。通过这次专项巡视,总署党组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海关改革发展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增强政治自觉、唤醒党建意识,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关一刻也不能停歇;海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越严峻,越要增强忧患意识、扛起责任担当,以“讲认真”、“钉钉子”的精神把从严从实要求落实到位,管党治党必须认认真真管、实实在在严。全国海关作为中央垂管单位和准军事化纪律部队,必须坚定不移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巡视工作各项要求上来。总署党组作为全国海关的“领头雁”,对讲话精神要领会得更全面、把握得更准确、贯彻得更坚决,带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加强和改进海关党的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通过巡视整改,进一步深入反思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这次专项巡视发现的问题说明海关在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距离中央要求仍有差距,有些方面存在“灯下黑”现象;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松散、基层党建工作缺失在海关各级机关和基层不同程度存在,很多是普遍的共性病;队伍纪律松弛、廉政风险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在海关执法和非执法领域各有显现,行业特征鲜明。究其原因,在于我们对中央精神的学习领会不深不透,还没有能够站在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和党所承担的历史任务的政治高度认识和把握海关党建工作,履行管党治党这一最根本的政治责任还不够到位;对“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认识不够深刻,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还不够到位,抓党建缺乏长远规划和制度设计,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够;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还不够强,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对海关历史上发生重大走私腐败案件的惨痛教训长期吸取、反复警示不够,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充分利用制度和科技等多种手段管好人、管好权、管好事还缺乏系统性、针对性,纪律和规矩还没有真正严起来、挺起来,久久为功、锲而不舍的政治定力还要进一步锻造。

    二是通过巡视整改,进一步提高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接受中央巡视既是发现问题的过程,也是不断提高认识、着力解决问题的过程,全国海关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思想武器,强化问题意识、树立问题导向,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化解矛盾的能力,在解决海关改革开放发展的重大问题、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当前,海关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还十分艰巨,总署党组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以党的领导统领海关改革开放发展,切实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基石,将履行海关职责与党的执政使命紧密联系起来,认真思考和解决党组怎样进行领导、怎样善于领导等重大课题,抓方向、议大事、管大局,真正把根本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以党的建设引领保障海关把关服务各项工作,发自内心的把党建工作作为生命线,充分发挥行政垂直管理和基层党建属地管理的优势,下大力气把党组织建设好、把党员队伍管理好;以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准军事化海关纪律部队建设,党组带头坚守纪律、严守规矩,确立高标准毫不动摇,守住纪律底线一寸不让,把铁的作风、铁的纪律挺起来、严起来,自上而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是通过巡视整改,进一步促进海关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海关发展建设的强大动力,使整改工作和海关改革开放同向同行、合力合拍。切实把整改工作放在推动海关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将解决整改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与解决海关履行把关服务职责中的“急症”“顽症”联系起来、统筹起来,自觉担当、主动整改,拓展领域、深化整改。着力从源头加强治理,坚持标本兼治,既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也着眼海关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长远发展,注重运用好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作风优势和制度优势,破解海关队伍建设难题,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顶层设计,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关键点,在健全制度上着力,把管权与管人、治眼前与治长远有机统一起来,在海关各个领域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按规矩办事处事成事。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注重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力,大力支持“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一体化等国家战略实施,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通关管理格局,积极推进“三互”大通关建设,努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以强有力的整改工作推动海关改革开放发展,以海关改革开放发展的实际成效检验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紧压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

    总署党组切实把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把从严从实要求贯穿整改工作始终。中央巡视反馈会后,总署党组第一时间组织集体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深刻反思问题,认真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总署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及时在全系统下发巡视反馈情况通报,制定下发总署党组巡视整改方案,2次召开全国海关电视电话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提出要求,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5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督办整改任务,组织巡视整改工作情况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工作不虚不空,取得实效。

    (一)抓好层级联动,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总署党组、总署机关和直属海关联动机制,以上率下、上下联动抓好整改落实。总署党组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负总责,其他党组同志任小组成员,对党组班子整改工作负责,同时履行分管工作领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抓好协调推动,实施整改工作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和整改工作AB角等措施,强化对整改工作的领导。总署机关16个部门单位分别成立整改工作组,由分管署领导牵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和整改方案,落实具体整改工作。各直属海关单位成立关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落实细化措施,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二)建立任务清单,明确整改责任。认真对照中央第七巡视组《关于对海关总署党组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提出的4个方面12项33个主要问题,逐项细化制定81项整改措施,出台《海关总署党组对中央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形成详细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分别列明查摆的主要问题,对应的具体整改措施和相应的整改责任,明确整改工作的党组责任人、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根据整改进度逐一对账销号。81项整改措施中,巡视期间立行立改完成5项,7月份前已完成44项,年内完成30项,中长期落实2项,全部整改任务按照既定整改方案和时间节点进行。

    (三)抓好关键环节,确保整改质量。一是召开问题分析会。巡视反馈会议后,总署党组2次召开问题分析会,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逐一研究问题的表现形式,剖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逐项对应制定整改措施,举一反三,认真研究推动整改成果长效化的机制制度。二是召开任务督办会。每两周召开一次督办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汇报,研究整改推进中的重大问题,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和工作督办单,由总署整改办协调督促抓好落实。三是开好民主生活会。6月30日,总署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党组同志之间、党组同志和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广泛开展了谈心谈话。会上,党组同志紧紧围绕巡视组反馈意见开展对照检查,主动认领责任,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党组同志之间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批评意见共73条,通过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使党组同志认识上有了新的提高,行动上更加明确了方向。

    (四)积极拓宽渠道,加强执纪督办。一是建立全方位督办机制。在总署巡视整改办重点协调推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督导力量,组织办公厅把巡视整改纳入日常工作督办体系,强化实时督导;总署督审司、巡视办结合审计、巡视工作及时督促检查被审计、巡视单位抓好整改工作落实;中央纪委驻署纪检组充分发挥职能,抓好对总署党组整改工作的监督,形成各方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二是对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认真处置核查。严格按照纪律审查要求,认真梳理分析巡视移交的信访举报件,分级、分类提出处置意见。巡视整改期间,对移交的44名现任或曾任总署司局、在京直属单位和直属海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和转阅处的260件信访举报,按照中央纪委确定的“五类”处置方式和标准逐一进行处置。目前,移交的44名现任或曾任总署司局、在京直属单位和直属海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中,已对1人进行党纪立案审查,拟对2人进行党纪立案审查,对31人正在初步核实和谈话函询,属重复件此前已作了结10人。转阅处的260件信访举报中,对反映其他署管干部问题的38件信访举报正在办理中;对反映处级及以下干部127件信访举报,党纪立案审查并给予党政纪处分2件,拟立案5件,已了结87件,其他33件正在办理中;对反映纪检业务范围外的39件信访举报已分别转总署有关部门或基层海关单位阅办;另有重复举报(反映问题此前已处置过)和反映无实质内容的56件。三是建立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核查组。对于中组部专项检查反馈的9条问题逐一分解,制定整改任务分解表,明确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到具体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总署和各直属海关组织进行核查,根据查核情况,按照中组部整改建议,从严从实落实整改。

    三、坚持从严从实标准,不折不扣落实巡视整改要求

    总署党组带头落实中央整改要求,坚持深入整改,既抓住问题本身,也盯住问题背后的人、责任、原因和治本之策,做到“一贯到底”;坚持系统整改,针对巡视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既向发现问题的领域延伸整改,也向其他各领域拓展整改,做到“以点抓线促面”;坚持开门整改,主动走进地方部门、工作对象和进出口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做到“跳出海关看海关”。通过两个月真抓实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对“大局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深刻反思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7月,在全国海关深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性警示教育,通报传达事故情况,深刻反思安全责任意识不强、法律制度不完善、监管执法不严格规范、检查督促指导不力等问题,深入查找海关执法中的廉政风险和执法腐败问题,举一反三,压紧压实责任。坚持深入警示、长期警示,通过制作专题警示片、开展普法主题宣传活动等形式,推动警示教育向基层一线延伸。

    ——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总署党组组成9个检查组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的监管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共查阅涉及行政审批档案资料419份,实地检查监管场所414个;同步对22个涉及危化品仓储业务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进行风险排查,保证制度到位。加强与口岸相关单位和安全监管部门的联系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对监管执法中发现的安全问题,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提醒其及时处置,形成监管合力,提升口岸安全管控能力。

    ——根据《海关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重新清理现有监管制度;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标准、时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实现执法更加公正、透明、高效。

    ——严格执行中央决策规定,持续抓好各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加大巡查督导力度,坚决防止进出口环节收费“反弹回潮”。采取切实措施降低和取消涉企收费,在全国海关范围内一律取消行政性收费;暂停数据传输处理费,取消安全产品数据库收费,进一步降低报关单预录入收费,截至2016年6月,经营性收费同比上年下降60%。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免除查验无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试点工作,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2.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整改情况。

    ——7月底,召开全国海关党建工作会议,制定《海关系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意见》、《海关总署党组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海关总署党组关于加强海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海关总署党组关于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和全国海关各级党组织和负责人管党治党责任清单、海关系统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等一系列文件规定。

    ——总署党组成员分别参加所在党支部集体学习,带头讲授党课,与党员交流学习体会,每年对总署党组成员参加支部生活进行统筹安排。对各基层海关单位党组成员落实“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近年来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记录情况,相关内容常态化纳入海关巡视工作内容。

    ——按照抓早抓小的要求,建立总署党组书记约谈直属海关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制度,对履责不力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进行约谈提醒,同时,每年进行一次集体约谈,对党员领导干部苗头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3.对“党建工作比较薄弱”的整改情况。

    ——研究制定《海关队伍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开展定期的队伍思想动态分析。开展海关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调研,全面了解基层党组织设置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对党支部、党小组等基层党组织设置进行集中规范,对有条件的基层海关单位实行“支部建在科上”。

    ——制定经常性海关各级党组(党委)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谈话方式、谈话内容、谈话记录等具体要求,认真落实领导联系点和党组织负责人接待日等制度。

    ——对总署机关17个超期未换届的基层党组织下发了换届督办通知,全部换届完成。建立基层党组织换届增补信息汇总和提醒机制,实行支部书记、支委及时增补的动态管理。对于班子不团结的基层党组织及时进行提醒和调整。

    ——及时向中组部等上级部门请示汇报海关各级党组设置情况,提出建议意见。近期,配合中组部赴地方组织部门和海关基层单位开展专项调研,研究制定规范意见。

    (二)管党治党不严,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方面。

    1.对“党的纪律松弛”的整改情况。

    ——研究制定《2016—2020年海关领导班子建设规划》、《海关干部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突出问题导向,落实从严要求。结合“金关二期”工程,研发适应海关垂直管理特点的平时考核系统。

    ——完善制度规定,研究制定《海关总署党组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推动以纪为尺、抓早抓小落到实处。制定《“贴着海关发财”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着手在全系统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修订《海关落实防止利益冲突行为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出台海关总署党组关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配偶从业行为的具体措施。

    ——继续完善选人用人监督检查,逐步建立起以“信访举报查核”与“选人用人监督检查”相配套的问题线索发现处置机制,研究制定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联系配合办法,进一步明确对涉及买官卖官、封官许愿等方面的问题线索核查处理机制。

    ——总署党组分别约谈了群体性腐败问题突出的4个直属海关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督促、指导深刻剖析发案原因和教训,研究制定整改措施89项,并对不正确履行主体责任的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时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制定《海关系统纪律审查协作区及纪律审查骨干队伍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进一步统筹海关系统办案力量,推动、督导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加大执纪问责工作力度。

    2.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的整改情况。

    ——结合巡视反馈的一些单位“涉企收费”、“违规发放津补贴”、“房屋出租出借”等问题,7月中旬,召开全国海关服务保障工作会议,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和规范要求。约谈6名涉事直属海关单位负责人,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进一步持续抓好督促落实。

    ——开展“四风”整治回头看。6—7月,总署党组先后派出8个督查检查组对16个直属海关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归纳梳理了当前在海关系统存在的8个方面突出问题。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进行调研,结合检查和调研发现的问题,对总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5+10”项措施进行评估修订,进一步抓好落实和检查。

    ——针对部分海关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按照停发、退款、追责分类督导有关海关进行认真整改,目前所涉及的6个直属海关单位的8个问题,有5个问题已经整改完毕,3个问题部分整改完毕,并按照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处置潍坊海关报关中心封存面积闲置问题。协商潍坊市人民政府,安排市属有关部门单位入驻办公,与海关共同使用办公楼,目前潍坊市政府已出具有关借用方案会议纪要,双方正在确定搬迁等具体事宜。部署全国海关基建项目专项清查工作,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对所有报送地方政府审批立项、未经总署批准的在建和新建项目进行全面清查。

    3.对“监督执纪问责偏松偏软”的整改情况。

    ——认真吸取海关历史上发生的“9898”“420”等重大走私腐败案件教训,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警示回顾教育,编写廉政警示教材进机关、进基层、进党校、进课堂。针对海关执法权力下沉的特点,加强对基层一线科长的教育培训。2016年举办121期科长培训班,6900多名科长接受培训考核,参训率为96.5%。

    ——针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点到的“对违规违纪问题查处不力,责任追究有时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等问题,分别约谈了3个直属海关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督促制定整改措施136项。

    ——总署党组派出3个检查组,分别对6个直属海关单位信访举报受理和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集体约谈了十八大以来没有查办过案件的7个直属海关单位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责成说明原因。目前已督促制定整改措施119项。

    ——针对“直属海关纪检组组长仍分管审计等工作”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按照“监审分离”原则和“人随事走”的要求,划转调整职责、机构、编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直属海关纪检组长聚焦纪检监察工作,不再分管审计等其他工作。

    ——总署党组专题研究规范完善缉私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设置问题,在总署、分署缉私局及24个直属海关缉私局设立纪检监察处,在18个直属海关缉私局设专职纪检监察员,在61个缉私分局派驻纪检督察特派员,全面加强缉私领域纪检监察力量。

    (三)选人用人反映较多,干部管理监督不严方面。

    1.对“存在违规提任干部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关于加强对直属海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进行离任检查的指导意见。对2016年主要负责同志到任职年龄界限的5个直属海关实施选人用人离任检查,对平级调整任职的直属海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干部选任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离任检查,做到离任检查工作全覆盖。

    ——制定《海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使选人用人全过程可追溯、可倒查。规范人事部门在干部考察后提出任用建议集体研究机制和党组研究干部任用的会议记录。持续坚持对直属海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到任职年龄界限前六个月提醒实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并进一步强调规定要求。

    2.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严”的整改情况。

    ——在全国海关范围内发文通报相关干部违规因私出国(境)情形及处理情况,进一步强调纪律要求和管理责任。在对直属海关单位的选人用人检查工作中,专门开展因私出国(境)证件保管及审批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巡视反馈的长期病事假和旷工问题,按照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分类甄别,目前已经处理完毕。进一步强化管理,将“出勤情况”作为平时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考勤管理。

    ——对2015年全国海关发现的108名不按要求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拟提拔或调任重要岗位的干部,均严格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给予了暂缓或取消任用等处理。部署开展2016年海关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核实工作,派出检查组对各基层海关单位个人有关事项核实工作进行随机验证查核。对海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

    ——对于巡视反馈的3名干部档案问题,根据本人说明、外调核实情况及笔迹鉴定结果进行组织认定。同时,按照要求将海关系统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报告报送中组部。

    ——制发进一步做好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海关系统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进行清理规范;同时,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和《海关退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管理办法》,对退(离)休干部兼任社团职务再行清理规范,目前20名退休领导干部已全部清理完毕。

    3.对“落实有关干部政策和规定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通过职务调整和退休免职等方式消化超配的8名署管干部。制定《海关总署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清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国海关超职数配备处、科级干部清理,目前已完成副处级以上职数超配整改工作,2016年底之前全部完成整改。

    ——研究制定《2016—2020年海关领导班子建设规划》,开展优秀年轻干部集中调研,根据当前直属海关单位领导班子空缺情况,制定合理选配计划,提高工作效能,及时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以来,已新调整配备厅局级干部48人。

    (四)海关系统一些领域腐败问题比较突出方面。

    1.对“一线执法领域权力集中,窝案串案频发”的整改情况。

    ——着力加强对监管执法全过程监控,上线查验管理系统一期,组织研发全国统一版本的“查验异常结果处置系统”,由计算机系统判断查验发现问题单据的流向;在16个试点海关配发移动查验执法作业终端、音视频执法记录设备,在首都机场海关旅检现场首批试用新型音视频单兵终端通,通过执法过程进系统、留痕迹,有效降低人为干预因素,防范群体性腐败案件发生。

    ——开展执法领域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总署党组派出9个督导检查组对18个基层海关现场督导检查,共召开各类汇报和座谈会64次,实地检查业务现场53个,调阅资料240余份。以此为切入点,在全国海关部署通关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贯彻执行情况全面自查,切实强化监管查验风险防范工作。

    ——根据201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修订完善《〈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海关稽查操作规程》、《稽查操作指引》等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稽查人员的职权和义务,规范海关稽查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常规稽查“双随机”改革工作,通过计算机开展随机选取常规稽查对象和常规稽查人员工作,明确2016年全国海关常规稽查对象随机选取率达到60%以上,促进执法公平公正。

    ——将巡视和内外部审计发现的稽查执法突出问题的整改纳入年度执法检查内容,年内对8个直属海关开展稽查执法检查。以深圳海关发生的“黄洲洲案件”剖析为重点,总署党组派出督导组赴该关督促整改,相关案情列入培训廉政课程,持续加强警示教育。

    ——进一步规范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业务办理时限,梳理规范了29项业务环节办理时限,覆盖了加贸保税监管领域主要业务。制定消耗性物料正面清单,改革单耗管理办法,统一规范保税事务担保的范围和标准,完善H2010系统设置;完成“保税监控分析系统”业务需求编写及提交工作,纳入“金关二期”系统建设,最大限度地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制定《海关总署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缉私警察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派出3个督导组,对6个直属海关缉私局落实“两个责任”及相关工作开展检查督导。加大“缉私战区”作战模式推广力度,加强对中央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走私问题实施专业打击和综合整治。对缉私领域侦查、法制、情报等重点环节强化管控,在“缉私执法办案平台”中设置随案督察、挂牌督办、“一案双查”管理模块,积极推动网上督察,强化对大要案件和办案合法性的监督监控。

    ——制定《海关总署缉私局刑事案件督办管理办法》,明晰各级办案人员权责,建立完善执法办案责任制。针对刑事不予立案、刑事转行政、变更强制措施、情报线索受理及处置等纳入执法办案平台和情报系统,做到有记录、留痕迹、可追溯。下发《海关行政处罚幅度参照标准》,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对2016年1—6月缉私民警违法违纪情况进行通报,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推动廉政教育进课堂。

    2.对“一些海关罚没物资保管和处置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部署开展库存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工作,针对涉案财物仓库管理制度、防盗、消防、视频监控等工作开展全面清查。对罚没走私冻品进行专项调研,督促有关基层海关加快处置进程。目前,湛江海关已启动冻品销毁工作,近期将集中处置库存冻品1千多吨;威海海关所在的青岛海关已完成关区安全大检查,并从软硬件两方面加强了私货仓库管理。

    ——制定《海关涉案财物管理部门执法记录仪使用指引》、《海关涉案财物移交、销毁工作指引(试行)》等制度,按照“办管分离”的要求,细化涉案财物移交处置及销毁作业的流程,强化对各环节的风险防控。年内,在涉案财物库存量大、敏感贵重物品多的海关推广使用物联网RFID电子标签技术手段,对精品罚没财物定位跟踪、远程监控,更科学高效地防范毁损、替换、失窃、监守自盗等情况的发生。2016年下半年,对昆明、南宁等8个海关开展涉案财物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制定《海关涉案财物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海关私货仓库实施统一管理要求,明确缉私部门除武器、弹药、毒品、存储介质和留存样本外,其他涉案财物一律移交到海关选定的仓储企业统一保管,对涉案财物变卖从提交依据、品质检验、价格评估、拍卖权确定以及流拍调价等环节进行了细化,进一步增强了海关涉案财物内控管理。积极推广委托网络电商拍卖,提升拍卖的透明度。截至目前,已有7个基层海关陆续在淘宝、京东开展了网络平台拍卖。

    ——总署党组派出调研组前往浙江、广西、广东开展罚没走私冻品无害化处置调研,全面了解浙江省开展动物无害化处置运作模式和先进经验,指导推动广西、广东等重点省区加快查扣冻品无害化处理工作进度;近日,南宁海关、湛江海关已率先成功采用无害化处理方式销毁罚没冻品107吨和600多吨。

    3.对“财务管理、招标投标问题较多”的整改情况。

    ——对巡视反馈的办公用房出租出借问题,所涉及的9个直属海关33个项目中已有24个项目完成整改,1个项目待合同到期后搬迁,8个出租出借项目在积极与租户协商沟通的同时,拟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要求租户腾退、搬迁。

    ——重新修订《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集中采购评审活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参与评审工作人员职责,强化采购人代表职责。目前,已将招标文件、中标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信息及时、完整地在财政部指定的网络媒体上进行公告或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关取得新进展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是总署党组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整改取得的只是阶段性成果,与中央要求和社会各界、海关党员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持之以恒、抓常抓细抓长。全国海关将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穿整改全过程,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的精神将整改后续工作完成好、做到位,切实推动海关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有实质性变化。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以上率下严守担当。不断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清醒和坚定,把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海关工作的方方面面。总署党组带头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根本政治要求和最重要的政治纪律,认真落实加强总署党组自身建设的决定和党建主体责任清单,用好全国海关党建工作会议成果,狠抓《海关系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意见》、《海关总署党组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等党建制度落实,为全国海关作出表率。

    二是突出全面从严,层层压实党建责任。严格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明晰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建主体责任清单基础上实践党建述职考核评议制度,以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契机,建立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行政垂直领导和基层党建属地管理的双重优势,层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大督促考评问责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负责人知责、履责、考责、追责,着力解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意识不强、主体责任不清、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等突出问题。

    三是严格干部管理,有力推进纪律约束。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加强准军事化海关纪律部队建设,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培育优良作风。广泛开展纪律意识的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管住海关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坚决支持驻署纪检组开展工作,继续跟进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后续核查情况,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严肃问责,决不姑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开展公车私用、铺张浪费、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格执行总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措施,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20字好干部标准,切实发挥好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落实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各项要求。

    四是强化顶层设计,推进防控标本兼治。继续深刻吸取“420”“9898”等案件的沉痛教训,以如履薄冰的忧患意识,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化整治“贴着海关发财”“群体性腐败”等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建章立制,强化制度执行落实,加强对监管、加贸、稽查、缉私等高风险重点领域的管控,举一反三,向海关各领域延伸,不断健全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大力加强法治海关建设,加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的推行力度,推进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切实加强实体约束和程序控制。严格执行打私反腐“一案双查”“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坚持对腐败问题“零容忍”,始终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压态势,争取两年内,群体性腐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党建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五是巩固整改成效,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继续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切实把好国门、做好服务、防好风险、带好队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围绕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打好“三互”大通关建设攻坚战,突出管精管好,做到集约高效,强化科学智能,培育持续发展的新动力。继续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内部核批,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涉企收费,为企业减负增效。大力推进监管体制改革,推进公正监管,完善综合监管,探索审慎监管,切实做到管住管好。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效能,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5194844;邮政信箱: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100730;电子邮箱:zhengli@customs.gov.cn。

    中共海关总署党组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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