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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枪获刑大妈之女:多人想借机推动修法 我难堪重负

  • 时间:2017-01-06 新闻来源: 热点资讯网
  • 赵春华摆气球射击摊用的三轮车。 澎湃新闻记者 邵克 图

    王艳玲完全不知所措。

    2016年12月27日,她的母亲赵春华,因为所摆的射击摊上鉴定出6支枪支,被天津河北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事情被媒体报道后,她和她的家庭迅速成为多方关注焦点。

    律师徐昕 (微博)主动为赵春华提供法律援助,王艳玲见到了曙光。她说自母亲被抓后,她每天都在思念和恐慌中度过,三年半的刑期让她“感觉天塌了”,她把找媒体视为“背水一战”。

    而如今,媒体高密度的采访与报道,让她感觉到压力,担心惹怒一些人从而连累家人,“还有很多人想借我母亲这个案子来推动枪支认定标准的修改,我怕我承受不了这个重负。”

    1月2日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这位身材小巧、带着黑框眼镜的姑娘忍不住哭泣。

    “祸从天降”

    27岁的王艳玲来自内蒙古呼伦贝尔一个农民家庭,大学毕业后来到天津,先在一家五金厂做采购工作,母亲在2012年的时候与父亲离婚了,一年后来到天津打工,经王艳玲介绍在五金厂里做饭,工资一个月1800元。

    半年前母女二人搬到天津河北区一处破旧的厂区自建房里,月租300元,房间不足10平方米,家具只有一张床和一个柜子,这里距离天津市区的摩天轮“天津之眼”约两三公里。

    王艳玲说,晚饭后的几次遛弯,让赵春华发现“天津之眼”下面的“打气球”生意还不错。适逢一位老汉想要转让射击摊,她便以2000元的价格,将三轮车、“枪”、奖品娃娃、木板等摆摊用的物品一并盘下。

    在一辆人力三轮车上,架起钢架结构,一侧装上板子,板子上面一圈一圈的绑上气球,打枪20元18发,飞镖20元15镖,打中次数不等可获得大小号不等的奖品娃娃……2016年8月,赵春华开始了自己的摆摊营生。平时晚上八九点出摊儿,十二点钟收摊儿,按月交500元的摊位费,这样下来,刨去成本,王艳玲说,母亲一个月能挣两三千块钱。

    2016年10月12日,赵春华被警方带走。当时,王艳玲的婚期刚刚定了下来,原本平静的生活被打破。

    “把摊儿收了,人也带走了”。王艳玲说,当晚九十点钟的样子,她就打电话给母亲问情况,母亲告诉她自己在派出所,说可能跟那枪有关系。她来到摆摊的地方问,看到的人说当时来了一批警察,把那一片摆气枪的摊主抓走了。

    一星期后,警方的鉴定结论出来了,赵春华的摊位上6支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2016年10月27日,赵春华被批准逮捕,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王艳玲感到事情严重了:“全国好多城市都有摆这种摊儿的,他们摊儿上鉴定出来的怎么就是枪支呢?”

    对王艳玲而言,这个鉴定结果“无异于五雷轰顶”。

    被批捕两天后,王艳玲的婚礼举行了,她说结婚那天特别难受,“但是忍着,不能让别人看出来,录了像,专门给她(母亲赵春华)留着呢”。

    “天都塌了”

    母亲被抓第七天,王艳玲通过网络,找到了一审的辩护律师。她说,母亲出事之后,她也查了很多相关的案子,“这种案件基本上都是缓刑,我们当时觉得缓刑也很好了。”

    “我妈妈也没有拿这个枪去卖,也没有拿着对人打或是怎么样,对人造成危害性的可能是非常小的。”王艳玲一度认为刑罚不会很重。

    赵春华的案子是13个一同被抓的射击摊贩中第一个开庭审理的。一审判决书显示,赵春华对检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辩护律师认为,赵春华具有坦白、认罪悔罪、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等诸多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希望法庭对赵春华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但事与愿违,2016年10月27日,河北区法院一审判处赵春华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王艳玲说,母亲听到这个判决结果眼神呆滞,“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心如撕裂一样,走出法院的那一刻觉得天都塌了。”

    她开始找媒体,被人拉进一个微信群,群里多为因为仿真枪获罪的当事人或者家属,也有媒体记者。

    她在微信群里一遍一遍说着母亲的遭遇,希望得到媒体关注,她把找媒体视为“背水一战”,“如果没有媒体介入,我母亲就不会有任何一点儿的希望”。

    她还在多家门户网站的爆料平台上写下有关母亲案情的帖子,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 。“她根本就不知道那是枪啊!!如果知道是枪根本碰也不会碰!!!!”帖文中,她言辞激动。

    “见到曙光了”

    2016年12月29日,澎湃新闻就赵春华案刊发报道,随后多家媒体跟踪报道,赵春华因为摆射击摊被判刑的事情一时间成为社会焦点。

    次日,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徐昕看到报道后,在个人微信公众账号发声,主动表示愿意为赵春华提供法律帮助,他是“刘大蔚案”申诉阶段的代理律师。18岁小伙刘大蔚因网购24支仿真枪被诉犯走私武器罪,经福建泉州中院一审、福建高院二审,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经过申诉,2016年10月18日,福建高院发布消息,称复查该案后认为,原判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刘大蔚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决定本案由福建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2017年1月1日,王艳玲坐上去北京的火车,当天上午,她与徐昕见面并签订委托书,委托徐昕担任赵春华案二审辩护律师。徐昕告诉澎湃新闻,他接下来会在证据方面做一些工作,比如此案鉴定、取证程序是否合法或者存在瑕疵等。他认为赵春华没有主观犯罪故意,社会危害性小,将对公安部制定的枪支鉴定标准在法院裁判时是否适用提出质疑。

    王艳玲说,她感觉到希望了。

    媒体的报道仍在继续,2016年12月30日到2017年1月2日,三天时间里,她接待了四五家来到天津的媒体记者,加上电话采访的,不下十家。她也在微信群里一遍一遍的感谢媒体记者的帮助。

    1月3日,徐昕在河北区看守所会见了赵春华,赵春华签了上诉状。王艳玲发朋友圈说“曙光来了”。

    赵春华案热度不减,媒体除了对案件本身的报道,对于枪支认定标准的问题也引发媒体热议。

    但王艳玲逐渐感觉害怕了,“我只要接电话或者见面,那么每一个行动就会发布出来”。

    怕承受不住

    有媒体将赵春华案的完整判决书发布到了网上,赵春华一审辩护律师作罪轻辩护,遭到了部分网民批评,这让王艳玲很不安。“我想着发给他作为材料,没想到完整的发网上了,也没有打马赛克,律师辩护是很尽心尽力的,对母亲和我也都很关心。”她感到内疚。

    “在‘天津之眼’下摆摊的人对我也有怨气,媒体报道后管理部门收紧了对摊贩的管理,他们认为是我的原因让他们摆不了摊儿了。”王艳玲说,她觉得很委屈。

    “还有很多人想借我母亲这个案子来推动枪支认定标准的修改,我怕我承受不了这个重负。”她说。

    更多的担心是怕连累家人,“当初我跟老公、婆婆讲,我妈就我这一个女儿,没办法,我找媒体报道他们也都支持,现在媒体报道越来越多,我自己已经无所谓了,我担心连累到他们。”

    压力太大,最近几天王艳玲一直睡不好觉。“我担心哪一天我会撑不住了,崩溃了,担心还能不能撑到我妈回来的那一天”。王艳玲说着哭了,“我也不知道这个事情的周期是多久,我现在已经感到恐慌了,其中的辛苦只有我自己知道。”

    王艳玲还担心到头来一场空,但她不后悔:“我没有放弃,律师也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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