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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所有住宅修缮工程都将纳入监管 新法12月施行

  • 时间:2011-11-01 新闻来源: 东方早报
  • (记者 栾晓娜)《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试行办法》将于12月1日起实行 加强居住区安全管理对隐患“零容忍”

    “十二五”期间,申城共规划实施各类住宅修缮5000万平方米。昨天,上海召开“全市居住小区安全运行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透露,在“十二五”期内,上海将重点对未列入拆迁、改造范围的直管公房列出全项目修缮计划。

    据了解,上海把居住区的安全作为城市安全“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坚持“安全为先、管理为重”的原则,对影响居住小区安全的各类隐患、问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今后全市所有的住宅修缮工程都将纳入监管范围;对于居住区的日常运行安全,重点抓好消防安全、设施安全和使用安全三大环节。

    近年来,市、区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不断完善政策法规,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居住小区综合管理,完成一大批旧住房修缮改造以及1.6亿平方米“迎世博”各类建筑物整治,努力确保居住小区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总体处于受控状态,使广大市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和质量得到了有效改善。

    对于居住小区生产安全,重点是把好住宅修缮工程安全关。《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施行。在“十二五”期间,上海规划实施各类住宅修缮5000万平方米。这个办法施行后,不论房屋性质和投资性质,不论由哪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全市所有的住宅修缮工程都将纳入监管范围。

    此外,消防和房管部门已对6000余个、3.4亿平方米的居住小区消防安全基础信息开展调查登记,年内将完成全市居住小区的调查工作。在全面排摸的基础上,将按计划增补、修缮损坏和老化的消防设施设备;或者设置楼道报警、应急照明和逃生通道指示装置,有效提高居住区消防安全水平。

    上海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要把加强居住小区安全作为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加强过程监管,建立严格的约谈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约谈责任单位、责任人;出现事故的,逐级追究责任,发现一个、追究一个、整改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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