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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化部将探索演出门票实名制管理 整治“黄牛”乱象

  • 时间:2017-08-07 新闻来源: 热点资讯网
    1. 文化部近日出台了《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明确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营业性演出门票数量,不得低于公安部门核准观众数量的70%,同时表示,将探索演出门票实名制管理。
    2. 再次强调了相关资质要求,并针对“黄牛”利用互联网平台从事演出门票炒作和销售问题,将从事演出票务经营活动的互联网平台纳入管理,并明确相关责任义务。
    3. 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演出门票数量,不得低于公安部门核准观众数量的70%。

    央广网北京8月6日消息(记者何源)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针对近年来部分演出商,将演出门票打包给“黄牛”售卖,导致观众很难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到演出门票的问题。文化部近日出台了《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明确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营业性演出门票数量,不得低于公安部门核准观众数量的70%,同时表示,将探索演出门票实名制管理。

    票囤票炒票、一票难求,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更扰乱了演出市场正常秩序。文化部此次出重拳整治票务市场乱象,将对演出市场起到怎样的规范作用?

    去年年底,王菲“幻乐一场”演唱会的门票,曾被炒到每张上万元的价格,最后却落得票价崩盘,无人问津;今年6月,薛之谦上海演唱会的门票也出现一票难求的情况,票价被黄牛普遍抬高千元。

    有市民向记者反映,“一万三千八一张票,太贵了。”记者采访到“黄牛”,他表示,“票非常少,怎么可能没人买。已经卖到15万一张,票贵也得买。不可能一千块钱可以看到王菲的演唱会。”

    近年来,一些演出举办方或票务经营单位在销售演出门票过程中,存在囤票、与黄牛勾连炒票、虚假宣传等问题,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演出市场秩序。对此,文化部近日出台了《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其中明确,演出举办单位除自行经营演出票务外,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演出票务经营单位销售相应门票;互联网平台企业,不得为机构和个人倒卖门票、买卖演出工作票或赠票提供服务。换句话说,今后演出门票必须通过官方代理平台发售,例如大麦、永乐、西十区等等;同时将这些网上平台也纳入了管理规定覆盖范围。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马峰表示,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票务代理、预订、销售业务的经营单位,应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再次强调了相关资质要求,并针对“黄牛”利用互联网平台从事演出门票炒作和销售问题,将从事演出票务经营活动的互联网平台纳入管理,并明确相关责任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演出举办单位、票务经营单位需明码标价,不得加价销售,不得捂票、囤票、炒票,不得虚假宣传演出内容和票务销售情况。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演出门票数量,不得低于公安部门核准观众数量的70%。

    马峰表示,此举为了避免票务平台进行“饥饿营销”、限制门票发行,造成供不应求、哄抬价格的情况。针对个别演出商,将拼盘演出作为某明星个人演唱会进行宣传,引诱消费者花高价购买演出票问题,《通知》要求销售演出门票时,明示演出最低时长、文艺表演团体或者主要演员相关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文化部将配合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对倒卖门票、虚假宣传等问题进行查处。对重点演出实施特别管理措施,如提前对演出公司进行约谈;鼓励各地探索对重点营业性演出门票销售实行实名制管理;还将视情将演出举办单位和演出票务经营单位列入文化市场警示名单或黑名单,予以管理或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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