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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服中心为证券市场增加“正能量”

  • 时间:2017-09-26 新闻来源: 中国证券报
  • 近两年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公益性持股行权、证券支持诉讼等业务,为证券市场增加“正能量”。投服中心代表中小投资者行使法定股东权利,利用法律手段向一批违法违规、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监高”提起索赔案件,有效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打击违法违规者的气焰,促进资本市场正本清源,迅速赢得广大投资者好评和巨大市场影响力,成为投资者保护和投资者教育、维护市场“三公”原则的一支重要力量。

      代表中小股东发声

      党中央、国务院对投资者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指出,完善投资者保护组织体系。探索建立中小投资者自律组织和公益性维权组织,向中小投资者提供救济援助。为落实《意见》提出的要求,中国证监会从顶层设计和中小投资者实际需求出发,成立投服中心这一公益性维权和服务组织,专司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投服中心成立后,逐渐创新出一套适合我国资本市场的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和实现路径:事前持股行权试点机制、事中证券期货纠纷小额速调机制、事后证券支持诉讼机制,形成了一套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完整体系。

      在持股行权方面,投服中心主要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发送股东建议函、质询函,参加重大资产重组说明会,提起诉讼等形式行使股东权利。

      4月,证监会宣布将持股行权试点区域扩展至全国后,投服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和交易规则,实施股票买入工作。截至8月底,共持有3200多家上市公司股票。

      在实践中,投服中心逐渐探索和形成了一套持股行权的有效方式。一是现场参加股东大会。今年以来,重点针对重大资产重组、高送转配套股东减持、公司章程中设置反收购条款等事项,对拟召开股东大会的上市公司进行问题线索分析,上半年参加55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现场行使表决、建议、质询等股东权利。

      二是针对市场热点事项公开发声。对市场、媒体和投资者关注的热点问题,代表中小投资者公开发声。今年已针对ST慧球“1001议案”事件等事件,通过主流媒体刊发多篇新闻稿件,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其中,ST慧球已选任新的董监高,多家上市公司修改章程取消反收购条款。

      三是充分利用上市公司重组媒体说明会。今年以来,共参加10家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通过对重组目的、标的资产盈利能力等问题的质询,促使上市公司完善重组预案、强化信息披露。目前,投服中心已累计参加26场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说明会,有9家公司主动终止重组事项,12家公司有针对性地修改重组方案。

      从开展持股行权以来,截至8月底,投服中心共计行权618次。共参加58家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26家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3家上市公司投资者说明会,赴33家上市公司现场查阅,向上市公司发送股东建议函255件,公开发声11次。

      纠纷调解实现市场全覆盖

      截至8月,投服中心共登记纠纷案件共4715件,争议金额约15亿元人民币。其中,正式受理1956件,调解完结1582件,调解成功1388件,成功率达88%。成功的案件,投资者获赔金额达2.2亿元人民币。2016年当年投服中心受理的证券期货纠纷数量已接近全国的1/3。普通调解成功率和投资者获赔金额均占全国1/2以上,法院委托调解的案件与和解赔偿金占全国的90%。

      在实践中,投服中心创新了多项纠纷调解机制。一是通过证券期货纠纷单边接受机制,以市场机构自律配合方式,将投资者提出申请且经投服中心审核属于受案范围纠纷全部纳入调解程序解决,有效解决调解“入门难”;二是通过小额速调机制,由投服中心组织专家对小额纠纷速裁快处,机构一方自觉履行,避免纠纷久调不决,有力破解了“调成难”;三是通过调解协议效力保障机制,全面推广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和公证、仲裁确认,避免纠纷反复,切实解决调解“生效难”。

      目前,投服中心正加快建设全国纠纷调解网络。与中国基金业协会签署合作备忘录,全面承接协会委托的纠纷案件。将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纠纷纳入调解范围,结束该类涉众型纠纷国内无调解机构承接的历史。目前,投服中心纠纷调处业务实现了资本市场全覆盖。

      投服中心大力拓展纠纷调解工作领域。5月,投服中心与上海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设立首家“银证合作调解工作室”,探索建立上海地区跨行业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投服中心建立一支职业水准很高的调解员队伍。

      证券支持诉讼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

      目前,我国金融证券市场没有部门或机构专门负责为投资者提供公益法律支持特别是证券支持诉讼服务。投服中心开展的证券支持诉讼业务填补了这一空白。

      目前,投服中心已提起多例支持诉讼和首例股东身份诉讼,实现了多项创新和“第一”。

      一是全国首例证券支持诉讼案——刘某等诉匹凸匹及其实际控制人鲜某案一审胜诉,投服中心支持14名投资者全部获胜,合计索赔233.89万元。

      二是支持诉讼实现首例执行完毕案件。投服中心支持的11名投资者诉“康达新材”欺诈上市案全部胜诉,赔偿金额20余万元已全部执行完毕。

      三是“上海绿新”虚假陈述案首次尝试全国公开征集。投服中心创新视频委托认证方式,接受81名投资者委托,诉请金额合计590万元。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诉前准备工作,扩大支持诉讼覆盖面。

      四是我国资本市场第一例误导性陈述侵权索赔案件“安硕信息”案成诉,投服中心支持13名投资者索赔185.9万元。

      五是首例投服中心以股东身份诉上市公司的案件——投服中心诉“海利生物”股东大会决议无效案获法院受理。

      8月8日,投服中心公开征集因九好集团与鞍重股份在重大资产重组中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而受损的中小投资者。8月21日,投服中心又发布征集公告,民事追责大连控股及其主要信披违法责任人。

      力争早日成立全国调解中心

      投服中心已拟定关于中小投资者保护的下一步计划。

      在行权方面,积极协调推动建立跨单位、跨部门的持股行权合作机制。与交易所、派出机构等建立行权线索移送与信息获取机制。深化行权方式,推进公开征集投票权、提案权和股东诉讼等工作。

      在纠纷调解方面,力争早日实现全国调解中心设立挂牌;强化纠纷调解机制与能力建设。通过在线受理等,进一步方便投资者申请纠纷调解;推广远程调解、视频调解等非现场调解手段;建立证券、期货、基金、上市公司等分领域调解专家执行委员会,实现专业咨询、疑难纠纷审议复核等功能;强化纠纷调解专业权威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调解员队伍管理与培训。

      在维权方面,积极稳步推进诉讼及支持诉讼案件,做好“上海绿新”案等案件的开庭准备及应诉工作;拓展案件类型,积极推动将支持诉讼的案件类型从证券领域扩展至基金领域;积极协调推动示范判决机制,创新做好支持诉讼中的证据认证工作,节约司法资源,减少诉讼成本,扩大中小投资者救济面,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周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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