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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市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存漏洞

  • 时间:2011-11-03 新闻来源: 南京日报
  •   我市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存漏洞
      本报昨天报道的“7市民被骗1200多万元卖房款”一事,引起不少准备出售房产的市民关注。记者走访有关部门了解到,骗子以买房的名义行骗得手,暴露出我市房产交易资金监管方面存在漏洞,即二手房贷款及贷款流向没有被管控起来。
      据了解,按照目前需要贷款的二手房买卖流程,在买卖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之后,还有4个步骤要走。第一步,买房人根据合同约定付给卖房人首付款;第二步,卖方到房产交易登记机构把房产过户给买方;第三步,买房人持已经过户的房产证办理房产抵押,并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以便向卖房人付清剩余房款;第四步,银行通过审核,拿到“他项权证”,获得抵押权后,把贷款打到卖房人的账户上。到此,这宗二手房买卖就宣告完成。
      记者发现,在“7市民被骗”这起案件中,骗子之所以能够得手,关键是钻了二手房贷款流程中第二步的空子,即利用了在没有全部付清购房款之前以办贷款为名,顺利地拿走房产证。此时,卖房人已失去对这套房产的所有权,“主动权”转到了骗子一方。这起案件中的受害市民都表示,在交易过程中他们明显感觉到,当房产一过户,骗子就变得“狠”了起来,什么都是骗子“说了算”。“过了户后,感觉有点不对劲的时候,我准备不卖房子了。可骗子却威胁说,你要是不卖,就是违约。”被骗人巩女士说。
      在走到上述第三步时,骗子拿到过了户的房产证后,并没有到银行办贷款,而是直接找到民间贷款公司,用刚刚“买”的房产做抵押,以一个月的期限、6%的月息,向民间贷款公司借钱。当然,骗子的目的就是骗钱,拿到了钱后自然不会支付卖房人剩余的房款。被骗人孙先生说:“现在我感觉到,骗子这么做,其实贷款公司也清楚。也正是因为即使骗子不还钱,贷款公司还能拿到房子,所以才敢把钱贷给骗子。”
      “如果房款没付清,房产证不落到骗子手里,骗子也很难得手。应该等贷款打到了我们的账户上以后,再把房产证过户。”巩女士分析,现在,很多城市都建立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的制度。南京也对二手房交易资金进行了监管,但是贷款这部分却没有监管。她说,在与骗子签买卖合同的时候,她还专门到华侨路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咨询,希望能够将她卖房的钱进行托管。但窗口工作人员告诉她,他们不监管银行贷款这一部分资金。
      就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问题,昨天,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相关人士接受采访时说,该中心在银行设有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并免费为买卖双方办理托管。如果买卖双方都愿意办托管,买方可到交易登记中心资金托管柜台将购房款存入资金托管账户,如果是全额付款,则将全部购房款存入托管账户,如果需贷款,则将首付款存入托管账户。等交易成功后,买方拿走房产证,卖方取走房款。
      “确实,我市对二手房交易资金的监管仅限于现金,并且还得由买卖双方自愿。贷款这部分钱,目前还不在我们的监管范围。”该人士说,不过,这起诈骗案件所暴露出来的监管漏洞,他们将给予足够的重视。他表示,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将着手研究,并制定措施,把二手房交易资金中的现金和贷款全部监管起来。本报记者侯锦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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